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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85109/201800183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0-18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18 09:41     浏览次数: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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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对下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2)依法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发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

(3)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工作;

(4)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

(5)依法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6)对重大失误中毒、职业中毒、饮水污染事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7)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8)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9)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承担卫生局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所内坚持“面向全员、提升素质、引导实践”的方针,对全体卫生监督员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1月至今,共组织、参加各类监督员业务培训11次,省内培训5次,州内培训1次,县内培训1次,内部培训4次,培训学时共计250学时。网络学习共计154学时。培训学习以基本法律法规、卫生监督员业务知识为主,不断提高监督员思想认识水平、执法监督水平。

(2)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为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我所不断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于2017年11月1日至4日组织开展2017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培训班,全县10个乡镇的18名协管员参加了培训。培训首先由卫生监督所所长和国龙作了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努力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讲话,并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全体参训人员分析了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难点问题,。 其次,所内卫生监督员根据新版协管文书的运用与规范认真作讲解,并对各中心的协管工作资料进行细致点评,各中心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争取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医疗科科长对近期开展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进行工作部署,并要求各卫生协管站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落实,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后,县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前来参加培训的卫生协管员抽查2户公共场所及2户医疗机构,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亮点以及问题认真作交流。通过现场监督检查交流学习的方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巡查内容得到近一步的充实。

县卫生监督所以季度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单独考核一次,结合实际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相应得到的预算资金上报卫生局,由卫生局按季度统一分配,拨付到各乡镇卫生协管站。截至11月,10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共45户次,学校卫生巡查共142户次,医疗卫生巡查296户次,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共 823户次,打击非法行医2户次,开展街头入户宣传共34次,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危害信息报告0户次,卫生协管月报信息共110次,监督覆盖率达99%。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资金全县共下拨141730.00元。

(3)严格许可审批程序,证件注册、变更有序规范

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卫生管理条例》和《医师执业管理》、《护士执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责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许可证件的发放及证件的注册、变更。截至12月,公共场所行政许可受理事项共97件次,经现场检查合格,新发证66户,延续26户、变更5户。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二是完成了5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机构卫生许可证》的校验工作及变更申请审核;三是完成执业医师首次注册10人,执业医师变更注册45人,护士首次注册18人,护士变更注册18人,护士延续注册12人。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县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环境。利用各种宣传活动节日,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特点,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采取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等形式,集中向社会群众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同时还现场解答了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咨询,营造了良好的卫生法制宣传氛围。设计、制作卫生计生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册、宣传袋、宣传单等向群众免费发放,结合主题活动,进行普法特色宣传。截至11月,共计开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300余人。

(5)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首先,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一是我所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为中心,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行为为重点,以执法为民为宗,以教育指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手段,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每个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3次的常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无证行医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等,同时还对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管理、传染病管理、院感管理、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从业意识、净化医疗市场。有效打击非法行医1件次,共下达监督意见书85份,出动执法车45辆次,监督执法员146人次。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切实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确保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维西县卫生监督于7月至8月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9人次,执法车辆23台次。监督检查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处置活动能有效控制传染病防治及保护环境为目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检查表格,重点检查自2017年7月14日起我县医疗机构与迪庆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后,是否存在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对于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共9份,并要求其进行限期改正。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规范性,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会将医疗废物监督检查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其次,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

公共场所有效单位数共303户,其中住宿场所179户,娱乐场所19户,沐浴场所11户,其他场所94户。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242户,督覆盖率达77%,其中合格单位数为148户,对于不合格单位数给予责令限期整改的为37户,立案数为0,罚款金额为0。根据国家监督抽检任务,要求,维西县卫生监督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双随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11月初,协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双随机”任务数中的5户公共场所做抽检检测工作,检验均合格。

再次,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根据云南省2017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所组织开展对县城以及乡镇的14所中小学校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教学环境、教学设备设施、学生住宿环境等卫生状况,针对每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8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再次,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

县内日供水量达到千顿以上,各项净化消毒设施均符合要求并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有1户,其余9个乡镇供水点都因经济条件等问题,消毒设备运转情况及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均未达到要求,未发放卫生许可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维西县卫生监督所对县内1户市政供水单位、9户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1户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规范的供水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5份。

(二)根据2017年云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对城区1户集中式供水单位完成对水质的抽检任务。维西县供排水公司委托县疾控中心分别对末梢水及出厂水采样抽检,检验项目共17项均符合要求。其余乡镇供水点未做检测。

(三)监督抽检县内涉水产品生产企业1家,监督检查按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附表内容检查为合格,标签、说明书等符合要求。检测20mm规格的6根聚乙烯管材,检测结果均合格。

最后,加强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20178月,县卫生监督所对县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维西县康乐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份。根据监督检查发现,2016年存在的如消毒剂未索证、产品出入库未记录等问题已得到整改落实,但还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过期等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监督服务意见书帮助整改。此次监督检查所内卫生监督员还联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采样10件产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检验员根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14934-2016)进行检测,大肠菌群及沙门氏菌未检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6)认真完成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以稽查风纪风貌为切入点,我所开展稽查风纪风貌行动,不定时风纪风貌稽查4次,通过稽查,塑造了良好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为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过程文书的规范化,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审查。2017年内共进行了2次各类卫生监督文书的稽查工作,共抽文书十余份,我所明确行政许可及处罚审查,完善了卫生监督报告系统,统一了卫生许可证号、行政处罚文书管理和行政处罚文书号,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完整;文书制作规范,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17年内无行政处罚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维西县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提前退休0人,正式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9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33.4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性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9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6万元,占总支出的98.35%;项目支出1.60万元,占总支出的1.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性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且本年度项目实施进度比上年快,资金支付力度有所增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4%,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5.60%,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占2.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万元。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见上文“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33.4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性支出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8%。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经费以及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按照八项规定相关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尽量做到“花最少的钱办最高效的事”。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万元,占53.01%;公务接待费支出2.26万元,占46.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监督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支出较上年有所提高,但增幅较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维西县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303.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0万元,固定资产292.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4.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3.72 

11.50 

292.22 

207.17 

24.83 

0.00 

60.22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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