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85109/201800187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0-18
维西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18 09:50     浏览次数: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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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501000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县法律服务机构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本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维西县司法局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司法局上年人员编制数是3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行政工勤编3人,2017年根据维编办复[2017]6号文件,维西县司法局实际编制数是37人,其中33人是行政编,3人是行政工勤编,公证处机构改革,又增加3个事业编。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30个行政人员,3个行政工勤人员,有3人享受优惠政策得前退休。遗属人员有5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XX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司法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92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7.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总收入即财政拨款收入788.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8.74万元,主要原因是1、上年职工工资增加,2、单位职工死亡1个,遗属补助及抚恤安葬费增加,3、2017年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基地经费及普法宣传经费是上级财政拨款,所以2017年的收入比上年要高。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司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1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77万元,占总支出的78%;项目支出203.28万元,占总支出的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XX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95.78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经费支出增大,2017年还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支出21万元,再一个是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普调工资及晋升职务职级加着工资,还有就是单位职工去逝,抚恤安葬费及遗属补助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1.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77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职工增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8.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2.82占基本支出的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并且比上年投入的经费多,项目多,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狠抓法治宣传教育

2017年是法治宣传教育攻坚克难之年。在“六五”普法取得显著的成绩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法律知识七进”这条主线,扎实有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1、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书记为组长的“法律知识七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强化组织保障,责任落实到人。成立普法讲师团,明确责任,分工细致,对全县82个村(社区)实行挂牌推进,同时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捆绑运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各乡(镇)相继组建成立普法义务宣传员队伍,村(社区)、组建普法宣传小组,对普法宣传员建档立卡,明确宣传员工作职责和量化考核标准。根据维“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层层抓好法治宣传责任落实。

2、年初,县普法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了“法律知识七进”责任清单,明确各自责任,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有跟踪、有检查。制定了普法工作目标,路线图及时间推进表。适时起草“七五”普法规划提交县人大常委讨论。于2017年5月26日举办“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认真总结了“六五”普法取得 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了“七五”普法期间的工作重点和方法。与各乡(镇)、单位(部门)签订了2017年普法目标管理责任书104份。

3、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始终把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建立和健全了党委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认真抓了各级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教育。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全县共有3000余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网络在线学法及网络法律考试,有效增强了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在学校把教学授课与普法育人紧密结合起一来,积极组织开展了青年禁毒志愿者,组织开展普法维权、禁毒防艾,“中、小学生防范新型毒品宣传”等活动,创建了一批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下半年,投入资金20万元,在维西县建设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在维西县三中建设法治宣传展厅,在一中、二中、三中、民小、塔城镇中心完小建设法治宣传栏,组织了法治宣传征文和法律知识演讲、法治文艺演出比赛,开展校园法治讲堂15场次,开展校园法制教育课 30场次,受教育师生5000余人次。以各种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诚信为本,依法经营。充分利用各企业开办的“普法专栏”、“普法园地”等阵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普法教育,为此,普法办为非公经济组织宣传、讲解《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结合企业的生产、工作实际,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及个体、私营人员等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5场次,受教育人员500人次。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诚信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四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政策、法制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累计28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受教育人达98%。张贴标语3289条,下发宣传材料50763余份。为进一步加大法律进乡村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县农村法治环境,司法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精准扶贫工作,在叶枝镇、康普乡、巴迪乡、永春乡、攀天阁、中路乡等深入组织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建设和谐稳定新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互动性的法律知识讲堂、一场法律知识竞赛、一场法治文艺演出。村两委及组干部、党员、青年、妇女、村民小组群众,15630余人参加了活动,560人被聘请为村组义务法制宣传员,60户家庭被评为守法诚信户,通过面对面向村民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建设的需求,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给村民送去了一道丰富的“法律大餐”。五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县司法局服务窗口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到社区开展“报到、心到、做到”活动,大力组织法律工作者为群众解难题,服务民生,对居民开展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坚持“有咨询必解答、有矛盾必化解、有诉讼必代理、有困难必援助”原则,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生活工作法律盲点,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法律需求。制定了民主法治社区标准,分解了社区法治建设任务。加强了社区普法阵地建设,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基层普法活动。到目前为止,开展法治讲座12场次,受教育群众1386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7人次,发放居民法律知识读本2630册,保和镇3个社区,都已创建为“民主法治社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开展,有效提升了居民法律意识,引导居民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了社区和谐氛围。六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采取培训班、以会代训、法制讲座、分散自学、集中辅导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禁毒日”、“三八节”等重大节日,全县在乡(镇)、县城街道、社区等公共活动场所开展了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全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七是深入推进法律进寺庙(教堂)点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公民意识、依法办事意识、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意识,让广大信教群众依法享有改革开放成果。民宗局、宗教局编印了藏汉、傈汉“双语”普法教材、普法读物和藏传佛教法制宣传通用讲义。县法律服务人员,在寺庙、教堂点巡回开展入寺宣讲活动40场次。发放法律知识漫画手册、农民法律知识读本3000余册,宣传材料4000余份。在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除了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内容,还注重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社会保障、经济合同等方面内容的宣传。这样的活动尊重宗教实际、依法管理宗教和切实改善群众民生并举,让寺庙教堂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作为社会基本个体均等享有公民权利并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全年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讲座及培训)1650场次,张贴悬挂标语3084条(幅),发放宣传资料20261册(份),受教育群众(含中小学师生):83000余人次,各单位(部门)、乡(镇)、村(社区)三级共编写普法简报460余期,发放普法扑克牌10000副(份)、围裙5000条、环保手提袋5000个、普法农家历5000本,以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如肥皂、洗洁精、洗衣粉、毛巾等共计价值 45余万元。共投入资金63万元。

   (二)狠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维西县认真贯彻《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降低门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2017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7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34件,民事非诉讼代理266件,接受法律援助咨询共计138人,代写法律文书90份。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司法局组织的“法律七进”的契机,对群众进行了法律援助宣传,采取现场咨询,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2.大力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敏感疑难案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西县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85件(含法律援助案件33件)。其中:民事48件,刑事8件,非诉讼代理28件,行政1件。接受咨询1144人次,代书292份,担任法律顾问8家。其中: 金澜律师事务所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8件,其中:代理民事诉讼案件8件,刑事案件1件;非诉讼案件26件;法律援助民事案件23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565人次,免费代写各类法律文书97份,参加法律宣传6场次。汪世勇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28件(含法律援助案件10件)其中:民事案件15件,刑事案件7件,非诉讼代理5件,行政1件。代书195份,接受法律咨询579人次。担任法律顾问6家。

3.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一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公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联动机制。2017年来,我处共受理公证事项433件,办结430件,终止办理3件,其中公证援助案件53件,收取公证业务费204145.00元,涉及的标的金额252999102元,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及来访1460余人次。其中:合同公证119件、继承公证45件、委托公证60件、声明77件、遗嘱2件、现场监督公证38件、亲属关系10件、保全证据2件、亲属关系9件、印鉴属实71件。二是完成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公证。根据《迪庆州司法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    <云南省司法厅>     的通知》(迪司通〔2017〕1号)及中共维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维西县司法局关于     <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证处机构体制改革方案>      的请示》的批复,同意设立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证处,为维西县司法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4、基层法律全覆盖工作取得进展。为加强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维西县三江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和11个工作站(室)(2017年5月,三江法律服务所陈程工作室成立),工作站担任82个村(居)委员会的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制定法律服务所及工作站牌子11块,法律服务公示牌82块,公示工作者个人信息、开展的工作内容及业务范围等。以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共投入资金32万元。

(三)狠抓人民调解工作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助推平安法治云南”为主题,全面推行“4+1”工作模式,聚焦劳资、医疗、征地拆迁、民间融资借贷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报送和矛盾分析研判等工作,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在维稳安全及敏感节点期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6次,上报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报告  40份。排查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88件,成功1167件,成功率98%。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98件,邻里纠纷18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4件,合同纠纷18件,生产经营纠纷8件,损害赔偿纠纷46件,山林土地纠纷205件,征地拆迁纠纷15件,拖欠农民工工资7件,医疗纠纷9件,道路交通事故11件,其他纠纷65件。其中,各级调委会调处纠纷1147件,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41起,其中交通事故纠纷8起,婚姻纠纷13起,医疗费用赔偿纠纷11起,经济纠纷5起,取消领养纠纷1起,信访调解1起,土地纠纷1起,解除同居关系纠纷1起。按照省、州要求认真安排部署人民调解案件网上登记录入工作。2017年,全县共有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居调委3个,乡(镇)调委会10个,村调委会79个;调解员总数为356人,其中:村调委会246人,居调委会15人,乡镇调委会95人。我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完成了10个乡(镇)的调解员、普法义务宣传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共开展培训10场次,受训人民调解员、普法义务宣传员、调解信息员1200多人次,投入经费10万元,有效地提高了各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2、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制发了《维西县司法局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报告表》,乡(镇)司法所每周三向各村(社区)人民调委会收集社会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上报司法局基层科。由司法局基层科形成维稳情况周分析研判报告,上报县政法委维稳办公室。每周四上午11时,司法局分管人民调解的领导和基层科长参加政法委组织的分析研判会,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现在,各司法所分析研判报送内容规范,报送时间及时,在敏感节点和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在州庆、十九大召开期间,从9月5日开始零报告制度,共上报县政法委、州司法局上报维稳信息研判52期,向县委应急办上报应急情况28期。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起到了关键作用。  

3、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村(社区)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先由司法所会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由乡(镇)司法所上报县司法局,司法局落实牵头领导和明确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具体承办人员结合矛盾纠纷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参与纠纷的化解,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共投入资金60万元。   

4、完成叶枝司法所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对其余9个乡镇司法所的外观进行“司法蓝”的统一规范。 共投入资金23万元。 

(四)狠抓特殊人群监管

2017年,维西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工作高度重视,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取得突破。截止2017年11月,维西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1人,累计解除537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4人,其中:缓刑77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男性82人,女性2人;累计撤销缓刑5人;累计撤销假释1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3人;累计警告30人;累计变更居住地21人,累计再犯罪4人。在册的84人社区服刑人员中,保和镇17人,永春乡7人,攀天阁乡5人,塔城镇6人,维登乡9人,中路乡2人,白济汛乡12人,康普乡5人,叶枝镇4人,巴迪乡17人。

社区矫正科帮助监狱进行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共核查78名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率达到100%。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3月份全县七乡三镇相继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培训大会和公益劳动。下半年,在州庆、国庆、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等敏感期间各乡镇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2017年10月10日至 10月14日,司法局集中维西县各乡镇80名(实际到场参加66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维西县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维西县萨马阁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维西县塔城镇萨马阁山庄)开展了由维西县政法委、维西县人民检察院、维西县人民法院、维西县公安局参与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截止2017年11月共接收衔接刑释解教人员84人,落实安置人员84人,安置率达100%,无重新犯罪。共投入资金12.1万元。

    (五)狠抓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落实

    在州司法局的指导下,根据民主法制改革的要求,维西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全民守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维西县“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制定了《维西县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维西县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维西县司法局关于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维西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几个意见方案。

(六)狠抓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

抓好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运用、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抓好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站、维西普法网等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抓好业务软件和操作系统的学习培训及改版升级工作;认真做好司法局会议视频系统维护和调整工作,确保省、州、县视频信号畅通。加大信息报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新闻宣传报道,展示司法行政新形象。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局共向县委办上报信息68条,采用16条;向迪庆州司法局上报简报68期。并且积极向各个媒体投入稿件,维西电视台采用并播出信息8条,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5.78,主要原因分析普法宣传工作面广人多,发放宣传资料多,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资金量大,2017年职工工资调增,职工去逝,抚恤金及遗属补助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1、公共安全支出784.18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7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6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39.8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78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669.56万元,基本支出571.05万元,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98.5万元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2、基层司法业务经费21.94万元,安置帮教经费4.5万元,社区教正经费7.6万元,村两委调解员经费9.84万元;3、普法宣传经费30.85万元;4、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5、其他司法支出51.83万元,其中以案定补支出30万元,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支出21万元,民警服装费支出0.83万元。

……。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3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的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局领导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范围。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3.07万元,下降7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62万元,下降8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购买车辆,2017年没有买,只用维护费,接待费支出减少,是领导厉行节约,宿小开支范围的结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支出总额2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占36%;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占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司法局公务用车,警务用车及乡镇司法所摩托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局普法宣传,矛盾调解,上级领导来访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领导厉行节约的结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下乡,出差等开支,工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维西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321.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3万元,固定资产1186.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8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21.83 

135.32 

 

928.4 

115.97 

 

142.1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2017年维西县司法局部门决算报表

2017年维西县司法局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2017年维西县司法局决算分析说明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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