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85109/201800241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0-18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18 14:08     浏览次数:2430   
字体:[ ]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230100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法,并组织实施进行管理。

3、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会同专业部门编制城市专项规划;负责组织规划的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城乡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和跨区域项目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和选址;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5、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等的规划审查报批。

7、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8、指导各乡镇、村的规划评审与依法报批工作。

9、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登记。

10、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档案和信息的收集、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参与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11、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查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13、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14、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1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组织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1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和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1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并监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执行。

1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的政策的执行,拟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研究提出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的建议。

20、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21、负责建设系统和党的关系在建设系统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县建筑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管理城市建设信息工作;指导并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23、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4、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供排水、城市燃气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

25、落实国家、省、市新增的相关职能。

2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在州住建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切实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市政道路、供排水管网、农村危旧房改造、棚户区、省级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促进了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1、工作开展情况

(一)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按照《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完成编制完善规划体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先后编制了《维西县城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维西新城区建筑立面概念性规划设计》《永春河流域生态景观规划》《维西商业中心规划设计》《维西城区照明修建性详细规划》《维西县绿地系统规划》《避灾绿地规划》《绿地树种规划》《城市形象设计规划》《维西县地下管廊规划》《叶枝镇特色小城镇总体规划》《塔城镇特色小集镇总体规划》《8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971个自然村村庄规划》等15个专项规划。县城区设计规划范围达6.24平方公里,对永春河两岸55公里,宽60米范围从空间形态、功能布局、设计创意、交通组织、开发强度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完成维西县宝山公园、老好村瀑布湿地公园、民族团结广场公园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的编制及环评工作。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将锦盛家园、永林家园、幸福家园、锦城小区、原县委保障房小区、云傈世纪城小区、崇文小区、电力小区、地税、国税、交通小区、财政家属区、上海滩花园作为维西县园林小区的申报对象;开展维西一中、二中、三中、保和镇完小、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森林公安、气象局、法院、消防队、行政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党校、县人民医院、武装部、工业园区管委会、白鹤山社区服务站19家园林单位创建工作。完成念萨街、幸福路、东大街、滨河路、三江大道、永宁路等18条市政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改造道路绿化面积28987.5㎡。对老城区财政局、社保局、司法局、交通局原单位房屋拆除改造,建成街头小公园,改建面积17572.48㎡。县城共建有各类绿地面积75.75万平方米,绿地率为22.86%,绿化覆盖率为27.42%。其中公园绿地率为26.9万平方米,附属绿地为48.85万平方米,没有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8.66㎡/人,公园绿地率为7.73%,公园绿化覆盖率为12.32%。

(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稳步推进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及省、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以“迎州庆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以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为抓手,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着手,到位资金1910万元,通过大力实施市政道路、两污、园林街道绿化等建设,城区环境得到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1、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使城区“净”起来。一是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整合执法局、住建、公安、路政、运政等部门力量,采取逐街整治的方式,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城区重点路段市容秩序大幅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通过集中整治,共取缔流动摊点130多个,夜市摊点10多个,清除占道广告牌290多块,拆除各类棚亭、构筑物98处积极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还景于民。对“牛皮癣 ”和破损残缺广告,我们重点采取四项措施予以整治。“一清除”,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立面和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 ”由县综合执法局大队负责,每天巡查,发现一处,清除一处;“二规范”,本着堵结合,由城管部门和社区在主要街道人流集中区域和居民区设置了10处大型广告信息发布栏,供市民张贴宣传品、发布信息,严查乱贴乱画广告行为,“三督察”,县综合执法局、住建、路政、运政等各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临街单位和经营门店、酒店宾馆的门店招牌和大型广告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残缺广告,督促相关单位和业主及时更新和维护,对过期广告限期拆除或强制拆除,先后取缔各类条幅、横幅1000多条;积极开展乱停乱靠专项整治,还道于民。配合道路升级改造,投资50万元完善路面交通警示设施和标线,在道路车行道设置停车泊位200余个,方便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划定摩托车、自行车停靠区域,规范车辆停放。同时,加大违章停放处罚力度,在非停靠区停放的机动车辆,发现一辆、处罚一辆。二是按照“合理配套、布局合理”的规划要求,拆除位于东大街的人社局、财政局等老办公楼,建设成为停车场、公园,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的同时,改善了城区人居环境;全面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及公厕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5公里,完成投资2500万元;城区共建设公厕47座。其中33座已运营,14座为新建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三是积极探索城市建设管理新模式,加强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不断提升垃圾收集转运能力。截至目前,全县共配套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装载车、垃圾清运车等环卫专业机械和车辆27台,道路机械清扫率达50%以上;合理投放和设置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转运设施89个。四是通过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加强日常性清扫保洁,搞好城区环境卫生。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将城市卫生区域分为主要街道和公厕、背街小巷、广场和公园、菜市场、单位酒店庭院和保障住房小区六个部分,并按照部门、社区工作职能,合理划分清扫保洁责任区域,城区保洁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全方位覆盖。同时,计划向市民适当收取环卫保洁费,定点定时清运方式,集中清运垃圾,确保城区街道整洁卫生。五是责任承包,环卫作业高质量。以街道无暴露垃圾为目标,完善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责任制,增加垃圾清扫和回收频率,提高环卫作业水平。清扫保洁实行路段承包责任制,一线作业人员达109人,日清日运垃圾78吨以上,覆盖城市道路总面积4万平方米。注重保持垃圾池和垃圾容器周边卫生,加盖运输防护设施,减少垃圾中转二次污染。

2、加强园林绿化建设,使城区“绿”起来。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的原则,全面实施城区绿化工程。一是为凸显城市特色,打造一街一景、四季常青,步步见绿、路路有景的城市道路绿化新格局,我县提升改造完成念萨街、幸福路、东大街、滨河路等18条市政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改造道路绿化面积28987.5㎡;完成嘎萨街、青龙街、行政中心等街头公园建设,建设面积达17572.48㎡;二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步伐。为提高县城市绿化工作水平,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全覆盖,努力打造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于一体的森林式、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高原特色生态城市。我县将拟建宝山公园、瀑布公园、民族文化广场、永春河流域景观等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目前项目均已完成规划评审。三是加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化活动。引导各单位和小区积极采取“见缝插绿”、“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方式,积极提升庭院绿化美感,完成永宁、锦盛保障房小区等一大批庭院和小区绿化典型。目前,城区绿地面积达60公顷,绿地率达到22.8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66平方米。

3、加强城市风貌及夜景观建设,使城区“亮”起来。一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要求,加强路灯建设与改造,全面亮化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遵循路、桥、水和点、线、面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布局城区亮化设施建设,通盘考虑亮化设施的布局和风格,按照“一路一特色”的要求,重点突出城市广场、交通节点、繁华地段、城区永春河水域、三江植物园等区域的夜景亮化规划设计,目前已完成县城夜景观灯光建设工作,完成投资550万元。二是按照“尊重历史、修旧如旧、延续文脉、保留特色”的原则,统一城市风貌,提高城市品质。2017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000户,99040平方米。

4、狠抓违建拆除,使城区“顺”起来。城市违法建设是城市发展的“毒瘤”,不仅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而且增添了众多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采取分时、分区、分类、分期的方式,抓重点,“下猛药”,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外一起。在清理过程中,坚决遏制拆“民”不拆“官”、拆“穷”不拆“富”、拆“明”不拆“暗”、拆“软”不拆“硬”的“四拆四不拆”的行为。截至目前,城区共清查违法违规建筑面积:0.265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100%。

5、逐层推进落实,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按照云南省“建成新村寨、发展新产业、过上新生活、形成新环境、实现新发展”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农村 “七改三清一统一”环境整治行动。维西县下辖7乡3镇,即永春乡、攀天阁乡、白济讯乡、康普乡、巴迪乡、中路乡、维登乡、保和镇、塔城镇、叶枝镇。全县建制村总数为79个,自然村为879个。人居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通过人居环境推进会、现场检查,技术指导、上传下达等方式,积极配合乡镇,开展农村 “七改三清一统一”环境整治行动。通过配套完善村庄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厕、村内道路、绿化亮化、文化体育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切实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我县垃圾填埋场只有县城区及塔城镇建设完成,但由于乡镇较为分散,清运至县城成本较高。2017年由环保局实施了整县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县项目,涉及保和镇、永春乡、塔城镇和攀天阁乡4乡镇12个行政村138个自然村。截至目前共年完成了垃圾焚烧站6座(5-8t/d规模),配置垃圾斗198个,钩臂式环卫拖拉机10辆,配置玻璃破碎机6台,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得到大幅度提高。我县由于地属高半山区,村庄垃圾整体清运较为困难,因此在各个村民小组均建有建议垃圾池进行收集清运。通过村规民约,加强乡村的保洁、管理制度。由村民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扫,加强了环境卫生治理,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公厕建设情况。通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易地扶贫搬迁等建设项目,我县已基本完成“改厕”工作。即乡政府所在地基本建有2个公厕,村委会所在地建有1个公厕,但由于生活习惯、地方民族差异及后期管理问题,现有的公厕多数为旱厕。目前,乡镇正在加快改造”旱”改“水”工作。三是乡镇供水及污水治理工作。我县乡镇除了叶枝、保和镇、永春、巴迪集镇区建有供水厂外,其余乡镇均无建设。我县生活饮水普遍采用输水管网及配水管网。2017年,由水务局在全县实施了水质“增质提效”项目,生活饮水已基本全覆盖,但在安全饮水方面有待提高。农村污水基本采用氧化池或自然排放方式,污水处理方面有待加强;四是农村风貌得到有效统一。2017年完成叶枝镇、塔城镇棚户区改造共计237户,18960平方米。五是完善城市公共功能,在城区完成新建公厕建设及改造15座、公共车站台建设26个、城区市政道路划线及表示标牌安装、污水管网建设20千米、核心价值观户外广告牌安装12个、综合执法岗亭安装3个、太阳能路灯安装335盏。开放了26座免费公厕,并安排环卫人员进行打扫;协调开放公共停车7个(亚太停车场、东大街停车场、保和镇医院停车场、圣石酒店停车场、老农牧局停车场、老粮食局停车场、老客运站停车场);维修路灯220余盏、更换污水井盖55个、疏通雨污水管网345处、改造污水管网1.5公里、人行道地砖修复600米。

(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情况

1、2017年共计收入租金为:478.56万元,廉租房租金185.22万元,公租房租金293.33万元;其中保和镇保障性住房租金:447.73万元,各乡镇教育卫生系统及一、二、三中周转房租金:30.82万元(截止2017年11月7日止)

2、2017年共计收入押金7.86万元。

3、2017年6月、9月、11月对各小区公租房、廉租房住户进行电话催缴,共计催缴305户,经过催缴后到目前为止还未来缴费的有208户。维西县城所有保障性住房租金共计欠租216.2万元,(到2017年12月30日)不包括各乡镇教育卫生系统周转房租金。

4、维西县2017年租赁补贴发放2880户,受益人数4513人,发放金额595.716万元。

(四)棚户区建设项目

在2016年的基础上实现两个重点集镇行政区域全覆盖,共计1475户。其中叶枝镇100户、塔城镇200户、保和镇1175户。对棚户区范围内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完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照明、给排水、环卫设施等建设。到位2017年城市棚户区建设项目房建资金共4020万元。房建部份全面开工建设,已经完工1000户。

(五)农村危旧房改造

经录入省级、县级4类重点对象名单,目前《云南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危房电子信息系统》内锁定我县4类对象共23633户。经县住建局组织专家人员带领各乡镇完成所有认定工作。通过认定全县存在C、D级危房及无房户6209户(其中C级加固4824户,D级加固1054户,D级拆除261户,无房户70户)。

目前上级下达我县任务数为1885户,到位资金3134.76万元。我县今年27个贫困退出村,符合2017年农危改政策并录入系统的有3128户。(其中C级危房2600户,D级加固423户,D级拆除64户,无房户41户。)已提前安排实施的有1206户。按照目前出列村危房情况,我局下达了2017年出列村农危改任务,分配情况为:保和镇2户,永春685户,攀天阁999户,塔城4户,白济汛6户,康普156户,巴迪70户,合计1922户,并计划于12月底全部竣工验收。

(六)建筑安全管理

强化信用监管。造价、合同、招标“三备案”全面推进。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压实层级监督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33份,停工整改通知11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强化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了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着力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抽查燃气站点2座,供气站4个。全年办理建筑施工许可19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3688.77    万元,建筑规模 43654.02 平方米,完成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入县登记53份。

(七)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落实事项整改进展

1、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管理不规范。

维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进水量不足的问题,首先开展全城区范围内的污水管网破损及排污口排查,其次投入467万元对破损和不完善的排污管进行维修,对堵塞的污水管进行疏通,滨河路、锦盛小区、三中排污管进行完善。目前进水量已满足,COD及氨氮浓度已达标处理。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够。农村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生活垃圾未实现无害化处理乱扔。计划投入1310万元开展村镇公厕、垃圾、污水处理。

3、部分区域固体废物处置存在环境风险。维西县垃圾填埋场未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渗漏液处理站和坝上渗漏液回水泵未运行,渗漏液漫坝流入周边农田。

2017年8月开展渗漏液回水泵运行,11月26日邀请省环保专家组开展环评专项验收工作,因垃圾处理场建设年代久远,存在很多问题,不具备验收条件,根据专家组意见,正在开展整改工作,力争2018年6月整改结束并通过环评验收。

2、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

(一)市政道路建设

2017年新建聚龙路延长线、告成路、雪龙西路延长线、兴维路延长线、连接新老城区南北向交通改扩建、柏金路、惠民路、景明路、学园中路9条市政道路, 道路总长12783米,项目总投资31704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到位资金29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519万元、省级资金5881万元),完成投资17213万元。其中,聚龙路延长线道路长950米,总投资2330万元,完成投资900万元,上级资金未到位。

(二)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1、维西县第二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到位资金2796万元,完成部分管网改造17千米,完成投资1820万元。

 2、维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拖枝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污水管网36.369千米,建设污水检查井1291个。项目计划投资5266万元,到位资金3150万元,完成投资1870万元。

(三)省级文明示范村建设稳步推进

投入贷款资金1039万元完成2015年5个省级文明示范村建设已完工。分别是叶枝镇同乐大村、叶枝镇梓里村托八科、维登乡新化村一二组、永春乡庆福村东山组、塔城镇川达村多那阁5个省级文明示范村。

2017年10月到位2016年10个省级文明示范村资金2000万元,目前已完成规划评审,目前正在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刚启动实施。分别是永春乡三家村三家村小组、永春乡庆福村河西小组、保和镇腊八底村腊八底村、攀天阁乡美洛村那米组、白济汛乡统维村下凉台组、康普乡阿倮村阿倮组、巴迪乡阿尺打嘎村南姐洛组、维登乡富川村阿克玛组、中路乡新厂村腊米落组、中路乡佳禾村俄卓组。

3、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固定资产完成情况及GDP增长10%数据支撑目标完成情况。

1、2017年维西县住建局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累计完成7.2亿元,完成102.8%。

2、建筑业增加值,目标增速20%,完成13.47亿元。

 3、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目标增速15%,今年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189人。增速为62.9%。

4、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现价),目标增速25%,绝对值466万元,目前完成474.5万元,增速为29.57%。

5、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目标增速20%销售面积2.25万平方米,目前销售面积达3.7万平方米。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干得很辛苦,但感到十分欣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州住建部门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仍有不少欠账,城市功能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较低,重建轻管现象依然存在,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下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住建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其他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工勤人员1人,提前退休2人),事业人员33人(含提前退休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1328.07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28.076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减少1088.836012万元,减少原因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对比分析表详见附表1.

上年度收入与本年度收入对比分析表(附表1)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6年收入(万元)

2017年收入(万元)

 

增减变动(万元)

201

一般公共服务

 

11.30

11.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74.01

74.01

210

医疗卫生

130.27

85.32

-44.95

211

节能环保

41.09

 46.17

5.08

212

城乡社区事务

358.43

6494.66

6136.23

213

农林水事务

25749.82

26162.17

412.3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137.33

8454.46

-7682.87

合计

 

42416.94

41328.09

-1088.84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3548.019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912779万元,占总支出的0.03%;项目支出42420.106756万元,占总支出的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支出21115.593795万元,增加原因是在支出中包含2016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对比分析表详见附表2.

上年度支出与本年度支出对比分析表(附表2)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6年支出(万元)

2017年支出(万元)

 

 

增减变动(万元)

201

一般公共服务

 

11.30

11.3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4.01

74.0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30.27

85.32

-44.95

210

医疗卫生

41.09

 46.17

5.08

211

节能环保

858.43

994.66

136.23

212

城乡社区事务

8884.11

27916.42

19032.31

213

农林水事务

1000

 

-1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518.53

14420.13

2901.6

合计

 

22432.43

43548.01

21115.59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7.912779万元。与上年增加支出161.032592万元,(上年度支出966.880187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因为本年度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基本建设支出42420.106756万元。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64.0115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0855.785944万元,增加原因是在支出中包含2016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公共安全(类)支出74.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武装部附属工程建设(相关支出情况);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5.320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6.17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994.662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两污”项目建设。

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7632.41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420.131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城市棚户区项目建设。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预算的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87万元比上年度的支出10.75万元增加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3.36万元也相对增加,增加幅度为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7.39万元也相对减少,减少幅度为0.0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之往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日常业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万元,占33%;公务接待费支出7.29万元,占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具体开展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具体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全县建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全县建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没有相关境外接待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建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40792万元,比上年243.221042对比减少5.81312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城市维护费、办公经费支出以及差旅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住建部门资产总额108510.9676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116.340907万元,固定资产2158.9760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0235.65075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901.119444万元(其原因在建工程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8510.97 

56116.34 

2158.98 

1476.27 

563.52 

 

119.18 

 

50235.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4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4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44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2301111

{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2018/10/201810181484.rar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