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7120100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维西县委(以下简称团县委)是负责领导全系统共青团工作,制定本系统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了解、掌握中小学生和本系统内青年知识分子动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团的各项活动;领导全系统少先队工作;承担团省委、团州委、州教育局等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全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素质教育工作;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教育局党委、教育局提供政策依据;负责全系统团的组织建设,指导本系统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和“推优”工作,表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负责指导并组织全系统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和青年人才。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握青年运动时代主题,不断推进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相关论述和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学习教育活动,实现在学习中精读深研、学深悟透,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坚定跟党走的信念。二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雷锋服务月、纪念建团95周年纪念会、“六一”儿童节、国庆、少先队建队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 “我的中国梦”、“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学雷锋·树新风”、“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开展思想引导工作。在团省委、团州委的指导下,认真探索“互联网+共青团”的新型工作模式,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和“青年之声”、“青年之家”网络平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共青团工作,积极参与青年关注的热点讨论,呼吁广大团员青年成为传递“正能量”倡导者、参与者和传播者。三是用先进典型激励青少年。通过表彰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活动,形成学习典型、对标先进的良好氛围。2017年,我县公安局团总支、塔城镇团委等10个团组织,白济汛团委书记和凡、托巴筹建处梁鑫等10名团干部,维西一中王宇轩、消防大队陈仁元等10名共青团员被评为迪庆州先进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维西一中丰卫湄、维西二中钟国瑕、维西三中和思红等6名共青团员被评为维西县优秀共青团员。
2、紧紧围绕党政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共青团职能工作
团县委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贡献了青春的力量。一是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先后下派我委挂职副书记和工作人员到挂钩点保和镇白鹤山社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实地入户调查,问计问需于民,慰问困难群众及困难老党员,研究决定为挂钩点购置炊事用具及办公桌椅,积极为白鹤山社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谏言献策。二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为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县委通过支部中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学习,并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七一”建党歌咏比赛等活动。三是严肃开展法律知识七进之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工作。为践行州委、县委“三村七进一行动”系统工程,增强中小学生、社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团县委积极协助团州委下派的法律知识宣传导师分别深入到维西县三所中学、县民族小学、保和镇第一完小和第二完小及挂钩点白鹤山社区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导师们为广大师生讲授了法律知识和安全自护知识,学生参与率达3000余人次。四是广泛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2017年,我委新申请到国家项目志愿者5名,地方项目志愿者20名,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志愿者共28人。团县委依托志愿者队伍开展了一系列环保宣传、义务植树、禁毒防艾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和敬老爱老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全力协助开展先心病筛查工作。为使我县先心病儿童得到及时的确诊和救助,2017年3月27日至4月5日,团县委积极协助由昆明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云南圣约翰医院整合11人的筛查团队(专业医生+志愿者)到我县县区幼儿园和各小学免费开展“我懂你的心”——先心病筛查项目活动。经筛查、治疗及复等环节,我县患先心病的23名学生已恢复健康,为减轻患病家庭的经济负担,我委给予患病学生们共计2.1万元的困难补助。六是着实开展“爱心圆梦”及希望工程助学工作。为着实服务我县困难青少年,为分担我县条件艰苦、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团县委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经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助学款,积极对接我县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建管局和托巴水电筹建处、万通保安公司等爱心企业,在2017年度,共资助应届大学生299名,资助金额达37.8万元,其中“民政爱心圆梦”项目资助252名,资助金额为25.2万元;“国酒茅台·国之栋梁”项目资助10名,资助金额为5万元;华能及托巴两家企业资助20名,资助金额为4万元;兰草公司资助15名,资助金额为3万元;上海宝山区规土局资助2名,资助金额为0.6万元。在本年度,我委还积极对接云南省青基会认真落实资助我县贫困中小学生工作,一年来共资助13名小学生,资助金额为2600元;33名初中生,资助金额为9900元;71名高中生,资助金额为284000元;8名大学生,资助金额为3200元。
3、关心帮助青年成长成才,不断提升服务青年的水平
一是稳妥推进青年创业扶持工作。切实缓解青年创业压力,为创业青年提供多形式、多种类的创业资金支持,依托“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及“小额担保贷”创业贷款项目,帮助我县105名创业青年成功申请到创业贷款1050万元,协助县工信局积极推进“两个10万元”工作,扶持8家微型企业创业,此类创业扶持项目有效的解决了创业青年的创业资金缺口及就业难问题。
二是重视青年技能培训,不断提升青年创业就业水平。2017年,团县委积极申请扶贫资金开展了一系列技能技术培训,在康普乡念里米村开展了1期国家通用语言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人数达132人;在永春乡拖枝村鱼塘组、大村组、小村组、托底组,白济汛乡统维村开展了2期经济林果管理培训,参训人数达240人;在白济汛乡统维村开展了1期蔬菜种植培训,参训人数达82人;在永春乡美光村腊马卓组开展了1期油牡丹种植技术培训,参训人数为32人;在攀天阁乡新乐村、塔城镇柯那村及川达村开展了3期中药材种植培训,参训人数达248人;针对全县申请创业贷款的青年开展了2期“贷免扶补”(SYB)创业培训,培训人数达85人;针对我县备考公务员的青年学子,携手景程教育开展为期一周的公务员考试公益培训班,参训学生为84人。综上所述2017年度我委共组织了11期培训,参训人数达903人。
三是认真落实贫困青少年帮扶工作。切实做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困难青少年帮扶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县广大困难青少年成长发展,我委经前期的调研及入户调查,深入到我县永春乡庆福村、保和镇白鹤山社区等乡(镇)走访慰问了全县范围内的10名贫困青少年,并给予10名困难青少年每人1000元的慰问金。
四是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推进维权体系建设。通过联合县法院、公安局等政法部门,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他们法律意识,并于“6·26”、“1·2”禁毒活动宣传日期间和“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开展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来共计开展宣传活动5余场次。
4、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不断巩固推进团组织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机制。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及时制定我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学习教育方案及我县推进从严治团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引导全县各级团组织、各族团员青年筑牢思想基础,做到思想上清楚、行动上自觉、措施上得力,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学习教育及从严治团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规范团费收缴及团员发展工作程序。我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组织全县各级团组织积极缴纳团费病案室上交商集团组织,共计实收团费18217.2元;按照团州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发展团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委认真指导各级团组织将团员编号制工作落到实处,在2017年内,我县共计发展团员1000名。三是大力开展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认真配合团州委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积极动员我县各乡(镇)团委书记及各村(社区)团总支书记参加团州委组织的2017年度“迪庆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我县60余名基层团干部参加了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团县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9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62.48万元,增长47.9%。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7年政策性调资形成决算收入增加;二是中央及省州下达西部志愿者项目专项经费(含国家及地方项目)合计:529396.44元;三是省补助“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资金2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贴息资金3万元、中央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30万元技能培训经费,合计57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20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3万元,占总支出的73.11%;项目支出54万元,占总支出的26.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6年度支出合计55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1万元,占总支出的17.93%;项目支出455.35万元,占总支出的82.07%;

2017年支出较上年减少354.03万元,下降63.81%,其中2017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7.32万元,增长47.55%,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01.35万元,下降88.14%。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一是由于今年8月起招募地方性志愿者20名,涉及增加志愿者工资及保险费支出约20万元,二是新增基层团组织经费10万元,三是2017年1月起缴纳单位养老保险5.63万元,四是新增贴息资金3万元、工资变动等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2016年青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列支基建支出428万元,形成2016年项目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团县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83万元。较上年增加47.32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8月地方性志愿者招募、单位养老保险缴纳以及工资变动、工作经费增加等等原因形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减少401.35万元,主要是由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在2016年度竣工决算,列支基建支出428万元。2017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以下两方面:一是为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及创业,有针对性对8户种养殖户作了户均3万元的资金扶持;二是为使农村农民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在各乡镇组织技能培训,合计支出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县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4.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项目支出较大,故形成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及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费;
4.农林水(类)支出4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3%。主要用于扶贫培训费及村团总支书记岗位补助的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5%。主要用于“两个十万元”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县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团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决对比分析表 | ||||||||||
|
|
|
|
|
|
|
| 金额单位:元 | ||
“三公”经费预算数 | “三公”经费决算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其中: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决算差异率%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51,000.00 | 51,000.00 | 26,400.00 | 26,400.00 | 0.00 | 0.00 | 0.00 | 26,400.00 | 26,400.00 | 24,600.00 | 24,600.00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42万元,增长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2万元,增长1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出差、下乡任务繁多,使本年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支出增大。
团委2017年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分析表 | |||||||||||
|
|
|
|
|
|
|
|
| 金额单位:元 | ||
三公经费合计 | 比上年增减%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比上年增减% | 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 |
| 小计 | 比上年增减% | 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 | 其中: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国内接待费 | ||||||||||
小计 | 比上年增减% | 小计 | 比上年增减% | ||||||||
51,000.00 | 9.05 | 26,400.00 | 18.94 | 51.76 | 26,400.00 | 18.94 | 24,600.00 | 0.12 | 48.24 | 24,600.00 | 0.12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占51.76%;公务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占48.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单位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相关人员住宿及餐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团县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万元,与上年10.39万元相比增加1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上级财政安排基层团建经费10万元形成办公费用支出增大。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2017年度合计支出27.9万元,其中办公费20.88万元,差旅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2.46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邮电费0.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团县委资产总额624.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9万元,固定资产543.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24.91 | 81.9 | 543.01 | 513.12 | 26.46 |
| 3.43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度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故在此未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71201111
{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2018/10/201810191042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