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社〔2020〕25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2020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待遇的落实,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迪财社〔2019〕164号)下达给我县的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860万元安排给你们。该项资金支出请列入2020年“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510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在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下拨社会保障资金,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此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2月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