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预〔2019〕21号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
根据迪财预〔2019〕10号文件精神和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新增规模建设项目地方债券资金的请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将省财政厅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070万元安排给你们,此款请列入2019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支出科目。请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前下达的2019年部分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本次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二、你单位要及时将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年内形成支出,努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挤占政府债券资金等违规行为,对不按程序和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2019年12月10日前,你单位要将2019年转贷的政府债券资金项目使用情况、绩效情况书面报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汇总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和州财政局。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