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行〔2020〕64号
维西县人大办: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迪财行〔2020〕80号文及省财政厅云财行〔2020〕168号文件精神,经报政府研究,现将省级补助我县的2020年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3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此款列入2020年“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2020年“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请专款专用,节约开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次下达绩效目标为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请依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请你单位加强与州人大办的沟通联系,参照省人大办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认真填报《2020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申报表》(附件3),并于专项资金下达30日内将经审核确认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州人大办备案,同时抄送县财政局。
附件:2020年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分配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
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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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其中: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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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 人大办 |
33 |
3 |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