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201000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领导全县公安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县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处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受理、审核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7.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8.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对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室、督查审计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留置看护大队、维西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8个治安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在职人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不公开。
2024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39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政治安全,坚持斗争精神、深化闭环管控,在维护稳定上实现新提升。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居安思危、勇于斗争,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筑牢涉藏维稳防线,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
2、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重拳出击、深化常态防范,在打击违法犯罪上实现新提升。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按照“什么犯罪突出,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3、聚焦平安建设,坚持主动靠前、深化基层基础,在社会治安防控上实现新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积极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工作基础,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4、聚焦护航发展,坚持源头治理、深化服务管理,在公共安全监管上实现新提升。认真践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质量安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5、聚焦政治建警,坚持严优并重、深化治警爱警,在队伍建设管理上实现新提升。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凝警心、转作风、激活力,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1753173.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33173.02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38596.22元,下降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15905.87元,下降2.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77309.65元,增长51.74%。收入减少原因为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1302624.86元。其中:基本支出61406135.79元,占总支出的86.12%;项目支出9896489.07元,占总支出的13.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07684.53元,下降3.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2458.76元,增长2.39%;项目支出减少4240143.29元,下降29.9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原是财政拨款相应减少;在开展各项工作业务过程中,厉行节约,节省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406135.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845137.75元,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6706.65元,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96489.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用于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等方面的执法办案业务支出及公安装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33173.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相比减少2115905.87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相应减少;在开展各项工作业务过程中,厉行节约,节省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5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591895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员工资发放,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647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主要用于缴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5419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缴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1458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缴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2334.88元,支出决算为154172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8720.00元,决算为738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180.88元,决算为799575.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4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
2024年度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7535.08元,下降24.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4619.82元,下降16.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8647.26元,下降2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68元,下降55.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减少4268元,增长/下降55.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2334.88元,支出决算为154172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8720.00元,决算为738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180.88元,决算为799575.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4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7535.08元,下降24.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4619.82元,下降16.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8647.26元,下降2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68元,下降55.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减少4268元,增长/下降55.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原有公务用车年久失修已无法满足基层派出所高强度的执法执勤用车场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进行更换。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主要用于车辆执法执勤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洽异地办案、上级检查巡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2426.65元,比上年减少247125.41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压减了10%公用经费,2023年本级财力安排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本部门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开支精打细算对各项经费支出作了一定程度的压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03389844.91元,其中,流动资产4828690.77元,固定资产47720109.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752799.53元,无形资产88245.0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3652.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23370.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16.09平方米,账面原值634881.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75314.96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326519.4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39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5项,账面原值787140.8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976.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926.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976.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5976.6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