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按照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维西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今日,外地州来维居民马某、马某锋因无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按疫情防控要求,维通二级公路岔河检查站防疫工作人员对2人进行了核酸采样。随后工作人员告知二人在指定地点等待核酸结果,但马某不配合防疫工作,强行驾车驶入我县,后在龙宝厂路口被派出所民警拦截。
经审讯,马某、马某锋二人对自己阻碍防疫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一百条之规定,维西警方依法对两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警报一日不除,防疫之弦一刻不松。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