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
无证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逃逸不可为
作伪证更不可取
“瞒天过海”难逃“法网恢恢”!
近日,维西警方查处了一起妨碍执法秩序案,拘留违法嫌疑人2名。


2023年2月28日凌晨,维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保和镇嘎萨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通过勘查、询问,发现驾驶人赵某聪有伪造事故嫌疑,于是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2023年2月28日1时许,赵某明驾驶一辆SUV越野车,在保和镇嘎萨街行驶时,因操作不当,碰撞路旁车辆,致使两车受损。因赵某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前有饮酒行为,便想到驾车逃逸并联系哥哥赵某聪帮忙“顶包”。
随后,赵某聪驾驶肇事车辆来到现场,谎称当事人,伪造现场并拨打报警电话。
经询问,赵某明、赵某聪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赵某明被认定驾驶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逃逸,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同时赵某明与赵某聪在办案过程中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妨碍执法秩序,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和派出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赵某明作出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400元处罚;对违法嫌疑人赵某聪作出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4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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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不可为
作伪证更不可取
“瞒天过海”难逃“法网恢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