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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教体复〔2019〕17号
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4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和玉金代表:
您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号“关于解决教师原代课期间教龄为连续工龄的建议(议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解决民办代课教师的长期遗留问题, 2009年事业单位招考时,我局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在全县代课教师中招考聘用小学教师的批复》维政复〔2009〕32号),在招考过程中对代课教师按代课年限给予了加分政策,按照《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期代课教师中招录小学教师有关事项的批复》(维政复〔2009〕40号),明确了工龄计算办法。在我县组织的教师招考中,均给予了代课教师政策性倾斜(按工龄给予加分)。为解决代课教师的遗留问题,我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2011年对代课教师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进行了补偿和办理社保的相关倾斜政策。您提出的“把教师原代课年限审批认定为连续工龄” 的要求,目前没有相关政策依据,无法办理。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9月21日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单位联系电话:0887-8626802 联系人:陈李祥
抄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联委。
提建议代表所在的乡镇人大主席团。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