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沧澜金沙名师”培养人选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贡献。
2.师德师风好。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在教育系统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起到示范引领带头作用。
3.身体素质好。身体状况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教学水平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以来的教学成绩居于全县同级同类同科前5名,且受到好评。
5.教研能力强。承担学科教研组长、教科室主任、教学副校长,开设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至少各2次(其中近3年至少各1次)。
6.帮带能力强。曾指导和培养过至少2名青年教师(其中近3年指导和培养过1人),并获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示范辐射与支教帮扶活动。
(二)推荐申报“沧澜金沙名师”培养人选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被确认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教育教学经验材料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术活动上交流、宣传和推广。
3.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正规专业期刊刊物发表具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文章2篇及以上;
4.受到国家、省、州、县教育教学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或者近5年来,在县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沧澜金沙名师”培养人选:
1.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南省委联系专家、迪庆州委联系专家、迪庆州“雪域名师”人选等人才计划的。
2.违纪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3.近5年来,工作中曾发生学生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
4.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行为被查处的;
5.学术上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评选人数
1.个人自荐。由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沧澜金沙名师”申报表》(详见附件)、个人事迹材料以及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技术成果、发明专利证书等复印件,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意见。
2.组织推荐。各级教育机构对本单位优秀人才进行全面摸排,认真研判后向县教育体育局择优推荐。
(二)审核评选(7月25日前)
(三)组织考察(8月15日前)。
(四)批准培养(8月30日前)。
(五)报审
五、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887-12380。
六、联系方式
县教育体育局:陈重余
联系电话:0887-8628516,13988701937
电子邮箱:1239755667@qq.com
地址:维西县教育体育局2楼人事股
附件:
1.“沧澜金沙名师”选拔培养工程申报表
2.维西县“沧澜金沙名师”培养人选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3.培养专业技术骨干教师情况
4.获得表彰奖励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