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推进我县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协调发展,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迪庆州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迪教体联发〔2023〕3号)和《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迪庆州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迪教体发〔2023〕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招生委员会会议研究,特制定我县2023年招生方案。现将招生方案下发给县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收此方案后请各学校按照方案做好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
附件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23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新生入学体检报告单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招生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2023年招生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协调发展,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迪庆州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迪教体联发〔2023〕3号)和《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迪庆州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迪教体发〔2023〕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招生委员会会议研究,特制定我县2023年招生方案。
一、高中阶段招生
根据《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迪庆州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迪教体联发〔2023〕3号)和《迪庆州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要求,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
1.省级高中、州级高中、迪庆省内高中班和州内高中(含维西一中)招生计划和报考条件按《迪庆州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执行。
2.维西一中高中部计划招生335人(包含迪庆州省内高中班:曲靖一中15人、曲靖二中20人,学籍保留在维西一中;维西一中实际就读300人):招生对象为维西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根据成绩排序,录取到维西一中实际就读的前100名单独编班。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由于维西一中高中部办学条件有限,学位少,不具备接收转学生的条件,暂不接收转学生。
(二)五年制高职、中职、技校、职高招生计划和报考条件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三所中学要认真做好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指导工作,务必指定专人负责考生填报志愿和补报志愿工作,按时发放中职学校录取通知书,并及时通知考生补报志愿。各中学要加强对中职招生政策宣传,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提高中职招生升学率和报到率。
二、初中阶段招生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为了给全县各族适龄少年创造均等接受教育的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持续均衡发展,减少城乡差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科学、明晰的小学升入初中招生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2023年初中阶段招生办法如下。
(一)维西县民族中学(维西一中民族班)招生录取办法
1.为加快我县民族中学发展,2023年维西一中民族班计划招生100人(各乡镇招生指标见附表)。根据各乡镇户籍六年级学生数按比例下达招生指标,录取时依据学生志愿按定向招生原则进行,保和镇分为两个片区录取,保和镇一片区招生范围为户籍在保和镇白鹤山、十字街、南路社区下辖23个居民小组,大水沟,大坝子,保和镇保和村委会下辖13个村民小组,永春村委会下辖的本村、老好村村民小组、政法小区、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和幸福路,永宁社区下辖的上海滩花园、益民家园、益林家园、锦盛小区、云傈世纪城、锦城小区、三江大道、雪龙西路、碧罗路、和谐路、雪龙南路、永宁小区、永宁路、学园路、红杉路、傈锦苑和则那安置区的学生,其余保和镇户籍学生划归保和镇二片区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入学后,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分班,不区分民族班和普通班。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迪庆州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和义务优质均衡发展要求,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维西一中民族班不再招生,各中小学要提前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工作。
(二)维西一中、维西二中、维西三中招生录取办法
1.维西一中招生500人、维西二中招生700人、维西三中招生768人。
2.报考维西一中、维西二中、维西三中的学生无需填报志愿,维西县民族中学(维西一中民族班)录取结束后,在县人大、县政协、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成绩分组,采取由学校抽签的方式确定学生。
(三)州藏文中学招生20人,按学生志愿根据州藏文中学录取办法录取。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将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县招办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三所中学之间不得互相转学。
三、小学阶段招生
根据我县行政区域和小学布局情况,小学阶段按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
(一)县民族小学招生
1.四年级招生
(1)县民族小学2023年9月招收少数民族全寄宿制学生50人,招生对象为高半山区品学兼优的农村户籍少数民族学生,不得招收双职工子女、外籍生、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四年级和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四年级学生。
(2)由于县民族小学2024年本校内三年级已有167名学生升入四年级,民族小学四年级已没有学位面向各乡镇招生,从2024年9月起,县民族小学四年级不再面向各乡镇招生。
2.一年级招生
县民族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走读学生180人,招生范围为户籍在保和镇永春村赖石坎、白帕、南嘎拉、白帕塘、则那上、中、下村民小组和拉河柱行政村适龄儿童,县直单位职工子女和随迁子女。
(二)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招生
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计划招生220人,招生对象为户籍在保和镇白鹤山、十字街、南路社区下辖23个居民小组,大水沟,大坝子,保和镇保和村委会下辖13个村民小组,永春村委会下辖的本村、老好村村民小组、政法小区、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和幸福路,永宁社区下辖的上海滩花园、益民家园、益林家园、锦盛小区,云傈世纪城、锦城小区、三江大道、雪龙西路、碧罗路、和谐路、雪龙南路、永宁小区、永宁路、学园路、红杉路、傈锦苑和则那安置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豪猪箐、龙爪箐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走读或寄宿,走读选择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寄宿选择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
若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报名数计划数剩余,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招生范围外的维西户籍适龄儿童均可报名。若报名数小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学生报名数和剩余招生计划数,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教体局和学生家长代表监督下进行抽签,未抽到学位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县民族小学就读,学校不安排住宿。在招生过程中,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将对报名和抽签结果进行公示。
(三)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招生
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计划招生240人,招生对象为县民族小学、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招生范围外的保和镇户籍、康恩家园和水电移民适龄儿童均属于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招生范围。
(四)其他乡镇学校招生
其他乡镇学校按学生户口和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
(五)中途转学的随迁子女按《维西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各小学学生报名录取结束后,要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县招办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学生一律不得在县民族小学、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之间转学。
(七)小学入学年龄
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幼儿园招生
(一)县幼儿园计划招生230人,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以上(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至四周岁(2019年9月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招生范围为户籍在保和镇白鹤山、十字街、南路社区下辖23个居民小组,大水沟,大坝子,保和镇保和村委会下辖13个村民小组,永春村委会下辖的本村、老好村、则那上中下、白帕、白帕塘、南嘎拉、赖石坎村民小组、政法小区、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和幸福路,永宁社区下辖的上海滩花园、益民家园、益林家园、锦盛小区、云傈世纪城、锦城小区、三江大道、雪龙西路、碧罗路、和谐路、雪龙南路、永宁小区、永宁路、学园路、红杉路、傈锦苑和则那安置区的适龄幼儿。
若县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剩余,除县幼儿园、古宗湾幼儿园招生范围外的维西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根据幼儿报名数和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数,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教体局、公证机关及幼儿家长代表监督下进行抽签安排。在招生过程中,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将对报名和抽签结果进行公示。
(二)古宗湾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桥头大村上下组、兰永村、移民安置点适龄幼儿,不安排其他幼儿入园。
(三)县民族小学附属幼儿园大班计划招生60人。招生对象为户籍在保和镇锅底塘、华怎迪四个村民小组5至6周岁幼儿(寄宿制),永春村未入园5至6周岁幼儿。剩余计划面向全县随迁子女招生,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教体局及学生家长代表监督下进行抽签安排。
(四)各乡镇中心完小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乡镇实际,确定招生范围及对象,开展学前教育,开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提高幼儿入园率。
五、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县、乡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各乡镇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所属乡镇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中小学要对招生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逐一核查,做到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部合理安排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各中小学、幼儿园具体招生业务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进行。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关于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和“两免一补”“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等惠民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动员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入学,使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9.9%以上,同时要积极推进村办学前教育工作。
(三)招生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政策性强、时间紧,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掌握政策,熟悉业务,进一步巩固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和招生秩序,完善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服务承诺制”优化招生考试服务,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招考”的要求,从严治招、从严治考,搞好各项招生考试工作。若发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要求学生提供新生入学体检报告单(详见附件二)。
六、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招生考试环境
招生考试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乡镇、各学校要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云南招生》、云南招考频道和新闻媒体等载体将招生考试的政策、信息及时传播给社会,传播给家长,要帮助每位考生全面、准确地了解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和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招生“阳光工程”。各中小学必须召开学生家长会,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和我县2023年初中招生实施办法,把以“学生为本”作为做好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的社会氛围,不断优化服务,取信于民,提高招生工作的诚信度,国家考试的公信度,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23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 六年级学生数 | 州藏文中学 | 县民族中学 | 县第一中学 | 县第二中学 | 县第三中学 | 合计 |
保和镇1片区 | 96 | 5 | |||||
保和镇2片区 | 245 | 12 | |||||
永春 | 182 | 9 | |||||
攀天阁 | 221 | 11 | |||||
白济汛 | 410 | 20 | |||||
康普 | 141 | 7 | |||||
叶枝 | 163 | 8 | |||||
巴迪 | 82 | 4 | |||||
塔城 | 140 | 7 | |||||
中路 | 147 | 7 | |||||
维登 | 196 | 10 | |||||
抽签数 (含外籍生65人) | 500 | 700 | 768 | 1968 | |||
合计 | 2088 | 20 | 100 | 500 | 700 | 768 | 2088 |
注:六年级学生总数为2088人,其中维西户籍2023人,外地户籍65人。
附件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新生入学体检报告单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照
片
| |||||
既往病史 (此栏由学生和家长如实填写) | |||||||||
发育情况 | |||||||||
心脏 | |||||||||
腹部器官 | |||||||||
胸部透视 | |||||||||
体检结论 | |||||||||
体检医生签章: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