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最大限度减少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领导
维西县教体系统食品安全预防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 长:和剑元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周 曦 维西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和志光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马玉玺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树雄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肖琳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高世情 维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员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长
各中小学安全副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安全办,由李茂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总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落实及跟踪问效,各相关股室及学校负责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到点,紧抓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1.成立局机关指挥联络组
组长:和剑元
组员:和政军、和成文、张诚华、段丽芬、林维华、杨立煌
2.成立现场协调工作组
组长:和志光
组员:谢伦、赵永红、刘四昌、杨春兰、李茂新、李翔宇、和福英
3.成立医疗救护协调组
组长:马玉玺
组员:浦银亮、和桂秀、杨萍、和玉婷、喻勇
4.成立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树雄
组员:和明辉、黎永武、王文华、赵映松、和崇礼
5.成立材料信息上报组
组长:刘肖琳
组员:陈重余、石磊、陈李祥、李国睿、邹仕新、赵鸿雁
(二)局机关应急处置措施
教育部门在获知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办(8629148)、卫生健康(8626512)部门报告,如发生死亡病例,应当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按照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指导学校做好学生情况排查、医疗救治、心理安抚、秩序维护等有关工作。
(三)学校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供餐,向属地政府(8626078)、教育(8626802)、市场监管(8629148)等部门报告;协助医疗救治机构救治病人;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 料、设备设施和现场,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监控视频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理、共同进餐的人员排查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思想稳定、心理安抚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防止事态扩大。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