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办公部门:康普乡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维西县康普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87—8786000
邮政编码:674604
电子邮箱:874055205qq.com 1299606644@qq.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康普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康普先锋”公开。
2.通过维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www.weixi.gov.cn/。
2.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康普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维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weixi.gov.cn/)上下载。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维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办理
1.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