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康普乡人民政府印发《康普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总体目标
在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时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简而言之就是要严肃查处“蝇贪蚁腐”、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优化发展要素配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蓄势积能。
二、整治重点任务
(一)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问题。一是资金管理方面。严肃排查整治侵吞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监督纠治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财务信息不公开公示、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二是资源管理方面。严肃排查整治在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监督纠治违规占地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对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砍伐林木等监管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资产管理方面。严肃排查整治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侵占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监督纠治违规处置和交易集体资产,擅自发包、出租、售卖,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以及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排查整治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重点排查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不完全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 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 ”、“权力包 ”现象。
(三)整治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排查整治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行为。
(四)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整治不履行招标投标程序、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 、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五)整治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认真按照《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开展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六)整治“三资 ”领域信访件及审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从信访部门信访件中梳理一批,从职能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乡综治中心、司法所群众反映诉求件中梳理一批,从群众对相关部门、村组干部服务满意度的评价意见中梳理一批,形成信访分析报告,全面、精准反映各地区“ 三资 ”监管中存在的堵点、热点、难点问题,为开展专项整治找准“靶点 ”、提供“靶心”。把握 2018年以来各类审计、巡察的问题整改情况,对还未开展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集中力量攻坚,以查促改、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