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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批准后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维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县委、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科学技术股、林草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草原监理站、林草资源管理站、公益林管理站、森林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纳入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8人(离休0人,退休148人)。年末遗属42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22辆。不在编车辆是国有林场的车辆,国有林场属国家特殊项目,没有车辆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狠抓党建引领,全面推进林草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始终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2024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支部主题党日“第一主题”、党员干部培训“第一课程”、周五学习例会等,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累计开展各类学习教育40余场次。深入落实机关党建联建机制,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挂钩村支部联建活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以党建带动群建。同时将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普法依法治理、民族团结、保密等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内容,以党建引领全面推进林草事业改革发展。
2.狠抓林草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写好“六绿”文章。
通过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2024年)退化林修复、天保工程管护、退耕还林、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保护等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持续用力做好护绿、增绿、管绿、活绿、用绿、兴绿的“六绿”文章,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2024年,完成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补植补造1万亩;完成城乡造林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种植苗木54万株(含森林管护折抵34万株);实施完成维西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项目,培育苗木50万株投资50万元;实施完成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云当归、云木香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总投资70万元;实施完成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银杏古树抢救复壮项目,总投资15万元;实施完成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培育苗木30万株;实施完成迪庆藏族自治州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保护示范项目,总投资46万元(自筹5万元);实施完成云南省迪庆州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度)退化林修复5697亩,总投资370.0305万元;实施完成维西县2024年林下食用菌产业项目,项目总投资346.69万元,实施林下黑木耳种植5778.11亩;实施完成维西县林草局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木本油料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续建)1000亩,项目总投资30万元;实施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306.23万亩,总投资242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853.94万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0万亩后续补助资金兑现,截至目前兑现资金870.0524万元;实施2023年森林抚育5.3万亩,2024年森林抚育4万亩,总投资2060万元,完成投资97.62万元;开展维西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计划投资56万元,截至目前到位资金17万元,完成投资17万元;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3.狠抓林草湿资源管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以林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进林草湿资源管护。一是调整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设立林长共166名。其中:设立县级林长20人、乡镇林长81人、村级林长65人。调整充实3级林长和38个县级协作单位的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实行“一月一提醒一调度一通报”机制,压实全县各级林长认真履行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的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县级林长深入责任区开展巡林工作共计106次,乡、村两级林长巡查巡护4609次,巡林推动问题整改共127件。二是更新完善林长制公示牌74块,实行“1村组1专管员”“每个网格管护单位配置1名以上护林员”的源头管理模式,设立专管员859人,配置护林员11132人。适时对林草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对护林员巡护APP使用情况按月通报,护林员巡护APP平均上线率由上年度28.03%上升至50.8%。三是全力做实“林长+森林警长”制工作,严厉打击涉林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立涉森林资源类刑事案件15起,破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获野生动物死体6只。四是完善县级督察体系,共设立督察12名,制定并印发了2024年度督察方案;全面完成上年度省、州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1件,县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7件。五是积极配合省、州、县各级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及州、县级总林长开展巡林工作。认真部署省、州林长办及各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推动完成省林长办森林防火明查暗访四批次问题整改共8件;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涉林草湿事项整改2件;完成2023 年度省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涉林问题整改1件。
严格林草资源监管,林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2024年,审核审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草地14起,面积519.596公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241份,采伐林木蓄积92039.7942立方米,出材60058.9458立方米;办理盗伐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林草行政案件27起,移交维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起,截至目前,违法违规占用(毁坏)林地面积5.66公顷,违法违规采伐(毁坏)林木蓄积121.8立方米,共处罚金额938160.18元;完成林地保护等级优化调整;完成两期25个森林督察疑似图斑的核实上报;完成48422个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图斑的内外业工作及地类认定工作;完成2022年、2023年80个草原变化图斑的核查、举证及上报工作;完成草原返青监测13个样地39个样方、盛期监测4个样地12个样方、枯黄期监测4个样地12个样方的草原常规监测;复核完成27286个图斑、13万亩退耕还林面积落地上图工作;完成三江自然遗产地查询33个,矿业权联勘联审11个,林地查询43个,林地现场查验16个。
加强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管护,有效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代号为“2024清风行动”的联合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林草工作人员、各级护林员等2310人次,出动车辆221台次,排查检查特禽养殖场所11个,餐饮及农贸集市等场所68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及其周边区域11个,交通运输物流场所11个,巡护巡查野生动植物栖息地115个,排查各类人员9370人,排查车辆11316辆,收缴猎套猎具等43个,泥炭藓200袋。二是结合我县秋冬季候鸟迁徙实际,启动了全县候鸟迁徙过境监测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三是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巡查。通过巡护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人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林草工作人员、各级护林员15031人次,出动车辆1833台次,检查重点场所及栖息地933处,排查出入林区各类人员33560人次,排查车辆257101辆,切实加强并筑牢了全县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安全屏障。四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2024年累计临时救护各类野生动物6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只,三有动物2只),有效保护了全县野生动物资源。五是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赔付工作。全县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526起,其中:人伤案件12起、牲畜受损案件303起、农作物受损案件164起、经济作物受损案件47起;保险机构受理案件526起,赔付补偿资金104.89万元,案件完成赔付率100%。六是配合西南林业大学,开展碧落雪山维西段综合科学考察。目前,配合完成真菌组考察工作,动物组、植物组第一期考察工作,2025年将继续推进第二期科考工作开展。
加强林地草地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在防期内签订各类防火责任状11417份,发放并签订森林草原防火户主通知书43000份,通过签订防火责任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加强火源管理,严格火源管控;重要入山道口严格落实扫“防火码”进出山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卡点登记表,全县共设置永久(临时)防火检查站(点)169个,对出入车主、人员进行登记,时时提醒防火注意事项,防期内管控车辆39669台次,管控人员487143人次;防期内组织各类护林员开展防火巡护99.3万余次;排查火灾隐患点(线)80个,督查乡镇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五类人”监护人责任,监管五类人员3089余人;开展涉林宗教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排查涉林宗教活动场所9处,排查白塔、佛塔、烧香台276个,督促乡镇按时完成整改;与县供电局对接,积极推动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累计清理树障隐患398处,清理树木1398棵(多为修枝短尖)。遗留难清树障隐患183处,涉及林木585棵(多为经济林木,山神树),大大降低了输电线路火灾隐患。二是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实施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设防火通道424.681公里,其中:新建348.351公里,改建75.33公里,总投资19317万元,到位资金19317万元,完成投资2500万元;实施维西县应急取水设施、应急水塔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33取水口,379个应急水塔及配套管件,总投资501.3449万元,到位资金501.3449万元,完成投资150.40347万元。三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及草原灾害防治工作。2024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3.621万亩,其中,病害发生面积0.5万亩,虫害发生面积2.44万亩,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紫茎泽兰)0.681万亩,生物成灾率0.33‰;无公害防治面积3.55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8%;办理调运检疫证91份,检疫调运苗木174.8721万株、木材244.1立方,检疫率达99%以上;全年复检苗木15万株,复检率达98%。
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全县共区划公益林面积503.38万亩,区划公益林管护区706个;全县共聘用护林员11132人,共签订管护责任合同11132份,通过使用护林员定位终端和生态护林员巡护APP实现护林员的管理及公益林503.38万亩的全面管护。
3.狠抓林草湿资源保护宣传,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大力开展林草湿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系列宣传活动。召开各类宣传会议8000余场次;历次宣传活动悬挂主题宣传标语1268条幅、“五彩旗”10100展;张贴宣传画报、图册及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累计10万余份;林草局微信公众号、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各级护林员通过微信平台转发林草宣传信息2540余次;流动广播宣传10930场次,固定广播宣传104004场次;向外来入维人员发送防火提醒短信79.4万条;防灭火包户责任人入户宣传2万人次。
4.狠抓行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平安林区建设。
针对林地、草地(牧场)等资源、电站建设库区移民群众涉林诉求,部分边界地区易生资源利益矛盾纠纷隐患的区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涉及林草资源利益矛盾纠纷隐患问题底数,切实履行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工作责任。2024年,切实做好特殊敏感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有效推动2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及自然保护地系列问题整改;核实答复林草举报案件5件;按要求及时办理并答复“三书一函”;完成4件县人大建议、1件州人大建议协办及1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684298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64336.94元,占总收入的99.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78648.96元,占总收入的0.8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379659.92元,下降26.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222583.94元,下降27.02%;其他收入减少157075.98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公益林护林员补助及生态补偿资金减少,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7772031.03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9378.48元,占总支出的9.77%;项目支出151382652.55元,占总支出的90.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407146.26元,下降27.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4905.98元,增长2.92%;项目支出减少62872052.24元,下降29.3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公益林护林员补助及生态补偿资金减少,退牧还草工程减少,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89378.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51459.72元,占基本支出的9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7918.76元,占基本支出的4.5%。
人均支出分析表: 金额单位:万元
年末在职人员数 | 人均支出情况 | ||||||||
人均工资福利支出 | 其中: | 其中:基本支出 | |||||||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 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其他社保缴费 | 其他 | 人均小计 | 人均人员经费 | 人均日常公用经费 | ||||
人均小计 | 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 | 人均小计 | 其中:人均办公费 | ||||||
93 | 15.31 | 10.52 | 6.45 | 0 | 17.62 | 16.83 | 15.31 | 0.79 | 0.1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382652.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生态保护支出92569336.28元,全部用于生态护员相关支出;
2.退耕还林还草支出9070780.8元,全部用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
3.森林管护支出23684488.25元,用于国有林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险补助支出1713634.85元,用于缴纳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
5.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297990元,主要用于2021年低效林改造项目、2023年低效林改造项目;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074742.28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0239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专业扑火队建设等;
8.行业业务管理支出行政运行61010.3元,全部用于职工体检支出;
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82733.62元,主要用于2023年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基本草原划定等项目;
10.生产发展6601553.71元,主要用于林下食用菌种植项目、木本油料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
11.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520元,全部用于涉农整合项目设计费及监理费支出;
12.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6102115.66元,主要用于2023年、2024年度森林修复(抚育)项目、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等;
13.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300000元,全部用于云当归、云木香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支出;
1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9675.88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项目支出;
15.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937.92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延续性项目支出;
16.其他支出197743元,主要用于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34335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减少61674321.26元,下降26.93%。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公益林护林员补助及生态补偿资金减少,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619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1%。全部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多,补交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737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主要用于退休职工体检费、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末在职人员比上年年初人数减少12人,致使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410501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6%。完成年初预算的36936.01%。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及缴纳生态护林员意外伤害保险92569336.28元、2023年、2024年度森林修复5261100.98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75137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完成年初预算的309.36%,主要用于人员及办公经费10700136.06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00339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7315136.14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0239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49165元、生产发展支出3666411.09元、退耕还林还草9070780.8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11600元。技术推广与转化300000元等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增加,致使农林水(类)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33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完成年初预算的83.93%,全部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末在职人员比上年年初人数减少12人,致使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197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800元,决算为57522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4123.65元,下降35.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800元,决算为572200.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7%,完成年初预算的52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30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3%,完成年初预算的20.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5112.65元,下降3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89元,增长48.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989元,增长48.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800元,支出决算为57522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4123.65元,下降35.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800元,决算为572200.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30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维西县国有林场属国家特殊项目,没有对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作出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5112.65元,下降3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89元,增长48.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989元,增长48.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989元,增长48.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15112.65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主要用于林政执法、森林消防、项目检查验收、政策法规宣传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林草局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验收1批次7人、接待州林草局开展调研林下工作座谈会1批次18人、接待麻栗坡林草局开展调研1批次10人、接待德钦县林草局开展对接维西行政区划调查1批次1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418.76元,比上年减少27654.31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1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4114497.77元,其中,流动资产5436178.84元,固定资产32300584.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333683.55元,无形资产44050.9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16604.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07898.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94.91平方米,账面原值2431421.2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78项,账面原值1232360.5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79602.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828.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71773.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803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776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4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