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10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率队到我县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情况进行督察,州委副书记、州长张卫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胜祥、县委书记马盛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建新等领导同志陪同督察。
在实地走访督察过程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级林长李建新围绕我县森林资源概况、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保护发展目标等对我县林长制实施运行情况向督察组进行了汇报。
督察组认为,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相关工作已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面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做实,还需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导。
督察组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省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的关键一年,谋划做好林长制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林长制是继河(湖)长制后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项重大改革和决策,全面推行林长制,根本目的就是严格保护林草湿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增加国土绿色底蕴,建立健全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实现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全面推进“林长制”,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投入到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上来。督察是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效能、推动工作落实最有效的手段。各级总督察、副总督察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细化责任,落实方案,严格执行,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督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