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西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公示 | ||||||
| 根据《维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巩固振兴组〔2024〕3号、《维西县财政局 维西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的通知》的通知维巩固振兴组〔2024〕11号文件精神,结合《维西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我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该项目,现就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公示。 | ||||||
| 维西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整合项目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名称 | 维西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浦文静 13988728283 | |||
| 行业主管部门 | 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 |||
| 资金情况(元) | 项目资金总额: | 300万元 | ||||
| 本次下达 | ||||||
| 其中:财政拨款(中央级-衔接资金) | 300万元 | |||||
| 其他资金 | 0 | |||||
| 总体目标 | 建设内容:建设苗木培育基地,培育苗木30万株。其中:其中:红露苹果5万株、水蜜桃5万株、云南红梨5万株、突尼斯软籽石榴3万株、杨梅2万株、沃柑3万株、车厘子3万株、丽江云杉2万株、华山松2万株。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4月-10月,管养期3年(2024年10月-2027年9月),推动维西县林业生态建设的提质增效。不断补齐维西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短板,为维西“生态立县”夯实基础。促进维西县国有林场全面健康发展,夯实维西县国有林场基础;建立良种壮苗基地,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种苗保障;建设过程中可惠及项目实施区的农户务工,提供500人次以上务工,有效解决就业务工状况,可有效增加当地务工农户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7.5万元。苗木培育基地建成后,年可为维西县实施生态修复提供30万株优质苗木。 |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度量单位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程总量 | 培育苗木 | 万株 | 30 |
| 工程数量 | 反映工程设计实现的功能数量或工程的相对独立单元的数量。 | 个/标段 | 1 | |||
| 质量指标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反映项目验收情况。 | % | ≥95% | ||
| 苗木成活率 | 反映苗木成活情况。 | % | ≥95% | |||
| 时效指标 | 计划完工时间 | 反映工程按计划完工情况。计划完工率=实际完成工程项目个数/按计划应完成项目个数。 | /年/月 | 2024年11月 | ||
| 计划开工时间 | 反映工程按计划开工情况。项目按计划开工率=实际开工项目个数/按计划应开工项目个数×100%。 | /年/月 | 2024年5月 | |||
| 工期控制率 | 反映工期控制情况。工期控制率=实际工期/计划工期×100%。 | % | ≤90% | |||
| 成本指标 | 工程单位建设成本 | 工程单位建设成本=总投资/总株数 | 元 | ≤10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设绿美维西 | 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有助于激发公众爱护植物、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将有力推动我县国有林场和林草种苗事业融合发展,建设“绿美维西”,推广使用本土乡土苗木,适地适树,为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 有效提升 | ||
| 受益人群覆盖率 | 反映项目设计受益人群或地区的实现情况。受益人群覆盖率=(实际实现受益人群数/计划实现受益人群数)*100% | % | ≥95% | |||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增收情况 | 提供社会就业增收情况 | 元/人/天 | ≥150元 | ||
| 生态效益 | 推进国土绿化 | 推动维西县林业生态建设的提质增效。为我县国土绿化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降尘减噪、优化环境有着特殊的功能。 | 有效提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 通过工程实施反映可持续的效果。有助于激发公众爱护植物、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将有力推动我县国有林场和林草种苗事业融合发展。 | 有效提升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群满意度 | 调查人群中对设施建设或设施运行的满意度。受益人群覆盖率=(调查人群中对设施建设或设施运行的人数/问卷调查人数)*100% | % | ≥95% | |
| 公示期: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10天),如对本公告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请于2024年4月17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林草业局(国有林场)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 ||||||
| 举报电话: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0887-8626346 | ||||||
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 0887-8628999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南箭道7号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电子邮箱:95434574@qq.com | ||||||
| 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 2024年4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