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西县林草局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木本油料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续建)绩效目标公示 | ||||||
| 根据《维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巩固振兴组〔2024〕3号,维西县财政局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的通知维财整合〔2024〕35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维西县林草局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木本油料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我单位组织实施该项目,现就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公示。 | ||||||
| 维西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 ||||||
| 项目名称 | 维西县林草局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木本油料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续建)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浦文静 13988728283 | |||
| 行业主管部门 | 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资金情况(元) | 项目资金总额: | 3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中央级-衔接资金) | 30万元 | |||||
| 其他资金 | 0 | |||||
| 总体目标 | 项目建设地点:康普乡-康普村,维登乡山加村。 建设内容:续建木本油料绿色有机示范基地1000亩。其中康普乡500亩,维登乡500亩。2024年实施螺旋环剥技术1次,占总株数的2%;基地喷施叶面肥1000亩;夏季修剪一次,秋季整型一次,冬季防病防虫刷白一次,安装害虫引诱板4000张、松鼠驱避防治100个。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3年(树龄15~18年)后,示范基地1000亩,每亩产量比常规管理平均增产30kg,可增加产量30000kg,以平均6元/kg计算,1000亩可增加收入18万元;每亩平均可节省抚育管理费用150元、核桃加工费用300元和劳动成本650元,1000亩共计可节约费用110.0万元。同时,建成核桃林下复合经济发展基地,年产值49.6万元。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整体提升核桃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品质质量,形成资源相对充足、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产出效益显著的核桃产业发展格局,可示范带动周边农户不断开展核桃提质增效。提供200人次以上务工,适度解决项目区群众就业务工状况,可有效增加当地务工农户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 |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度量单位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程总量 | 实施面积 | 亩 | 1000 |
| 配套设施 | 反映工程配套设施数量。 | 套 | 4120 | |||
| 工程数量 | 反映工程设计实现的功能数量或工程的相对独立单元的数量。 | 个/标段 | 1 | |||
| 质量指标 | 安全事故发生率 | 反映工程实施期间的安全目标。 | % | 0% | ||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反映项目验收情况。竣工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单元工程数量/完工单元工程总数)×100%。 | % | ≥95% | |||
| 设计变更率 | 反映项目设计变更情况。设计变更率=(项目变更金额/项目总预算金额)*100%。 | % | ≤10% | |||
| 时效指标 | 计划完工时间 | 反映工程按计划完工情况。计划完工率=实际完成工程项目个数/按计划应完成项目个数。 | /年/月 | 2024年11月 | ||
| 计划开工时间 | 反映工程按计划开工情况。项目按计划开工率=实际开工项目个数/按计划应开工项目个数×100%。 | /年/月 | 2024年5月 | |||
| 工期控制率 | 反映工期控制情况。工期控制率=实际工期/计划工期×100%。 | % | ≤90% | |||
| 成本指标 | 工程单位建设成本 | 工程单位建设成本=总投资/总面积 | 元/亩 | ≤300 | ||
| 超概算(预算)项目比例 | 反映超概算(预算)项目占比情况。 | %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产业规模化、精细化发展情况 | 通过核桃绿色有机示范基地的建立,实现核桃产业规模化、精细化的发展,能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 | 有效提升 | ||
| 受益人群覆盖率 | 反映项目设计受益人群或地区的实现情况。受益人群覆盖率=(实际实现受益人群数/计划实现受益人群数)*100% | % | ≥95% | |||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增收情况 | 提供社会就业机会促进增收 | 元/人/天 | ≥100 | ||
| 生态效益 | 生态保障 | 核桃林将发挥强大生态保障功能,发挥强大的生态治理效果,改善生态环境 | 有效提升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群满意度 | 调查人群中对设施建设或设施运行的满意度。受益人群覆盖率=(调查人群中对设施建设或设施运行的人数/问卷调查人数)*100% | % | ≥95% | |
| 公示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示10天),如对本公告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请于2024年7月4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林草业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 ||||||
| 举报电话: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0887-8626346 | ||||||
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 0887-8628999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南箭道7号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电子邮箱:95434574@qq.com | ||||||
| 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