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自查自验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法案件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以“林长制”为抓手,层层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加强项目用地监管,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天然林数据库,科学划定天然林管护责任区并对天然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 | ||
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 整改措施1:对全县范围内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使用林草地政策宣传及提醒。 完成情况:一是维西县林草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资源政策法规宣传,重点针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政策,面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开展全方位宣传。在单位公示栏张贴建设项目选址及使用林草地审批流程,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告知使用林地相关程序及材料要求,并由经手人签收。林草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做好建设项目林草地要素保障。2021年以来共审核审批项目107个,面积1039.782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草地946.7684公顷,临时使用林地93.0136公顷。二是加强建设项目审批使用管理,定期不定期到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检查指导,用地法规政策及时告知提醒,2021年至2025年对维西县使用林草地建设项目发放各种“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森林植被告知书”133份,其中2021年发放告知书18份,涉及单位及公司9份,涉及个人9份;2022年发放告知书36份,涉及单位及公司13份,涉及个人23份;2023年发放告知书18份,涉及单位及公司16份,涉及个人2份;2024年发放告知书39份,涉及单位及公司38份,涉及个人1份;2025年发放告知书22份,全部涉及单位及公司。 整改措施2:开展违法违规用林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用林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针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查处整改。 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建设过程中林草局对施工单位开展资源保护政策宣传,并对使用林草地进行监督管理,一经发现违法使用,及时查处,2021年森林处罚案件32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案3起,盗伐林木案14起,滥伐林木案12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1起,破坏珍贵树种生存环境案1起,运输、加工珍稀植物案1起。涉及林地14970.4平方米,天然林14970.4平方米,盗伐、滥伐林木77株;2022年森林处罚案件15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11起,非法开垦林地2起,非法移栽野生树木案1起,证运输云南松树皮案1起,涉及林地113827.65平方米,天然林113827.65平方米;2023年森林处罚案件13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案1起,非法收购熊油案6起,非法运输野生棕熊死体案1起,违法加工国家珍稀植物案4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1起,涉及林地1514平方米,天然林1514平方米;2024年森林处罚案件30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17起,非法开垦林地2起,盗伐林木2起,非法开垦草原案6起,破坏草原植被案1起,移交森林公安2起,涉及林地189637.088平方米,天然林189637.088平方米,盗伐林木4株;2025年至今森林处罚案件6起,正在办理4起,涉及林地150368.27平方米,天然林150368.27平方米平方米。以上各年度处罚案件基本都是公益性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林木。二是县林草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使用林地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告知用地法规政策。2021年至2025年,共发放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森林植被告知书”133份。同时,强化案件查处,2021年以来共查处森林处罚案件96起,涉及林地面积共计约47.03万平方米,全部为天然林。所有案件均依法查处,并督促违法单位或个人进行植被恢复。特别是2024年省林草局督办的江西公路违法用地案件,已实现查处、恢复、林地回收、追责“四个到位”。所有违法用地和临时用地均已恢复,并通过县级验收。截至目前,所有违法用地、临时用地均已恢复,开展了县级自验,并通过了验收。2021年验收2起,共34.2亩,其中,临时用地恢复17.4亩,永久用地异地恢复16.8亩;2022年验收4起共174.12亩,均为临时用地;2023年验收3起共221.86亩,其中,临时占用林地60亩,永久占用林地0.3亩,临时、永久占用林地161.56亩;2024年验收11起,共310.1275亩,其中,临时占用林地192.2175亩,永久占用林地105.1亩,临时、永久占用林地12.81亩;2025年验收7起,共106.804亩,其中,临时占用林地9.6885亩,永久占用林地2.39亩,临时、永久占用林地94.7255亩。 整改措施3:加强林木采伐审批和监管,提升行政许可质量和水平,各镇加大巡护力度,严禁超审批范围采伐、少批多采、边批边采、未批先采等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维西县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落实“伐前指导、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制度。每份采伐证核发前均在属地村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农民自用材采伐委托乡镇办理、监管和验收,工程项目由县级负责。2021年以来,全县年森林采伐限额均为25.87万立方米,各年度实际采伐量均未超限额,未发生重大盗伐、滥伐案件。具体采伐类型及使用情况如下: 2021年:抚育采伐使用0.09万立方米,更新采伐使用0.09万立方米,其他采伐使用0.06万立方米; 2022年:抚育采伐使用1.18万立方米,更新采伐使用0.07万立方米,其他采伐使用0.02万立方米; 2023年:抚育采伐使用0.27万立方米,更新采伐使用0.11万立方米,其他采伐使用0.03万立方米; 2024年:抚育采伐使用5.03万立方米,更新采伐使用0.12万立方米,其他采伐使用0.03万立方米。 整改措施4:2025年9月底前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结合林草湿荒资源普查,依法依规对起源等属性因子进行调查,摸清资源底数。 完成情况:2024年,维西县以国土“三调”2024年变更“一上”成果数据为基础,结合2023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成果,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2023—2024年卫星影像,通过遥感监测、档案查询、现地核实等技术手段,全面更新林草湿荒资源数据,实现“共建一张图、共用一套数据”。普查结果显示:维西县国土面积447666.5870公顷,林草湿总面积395089.1179公顷,其中林地358469.5286公顷、草地30355.95422公顷、湿地6263.6351公顷;森林面积329984.2822公顷,森林覆盖率73.71%。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5年10月15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森林警察大队、县林草局对林地使用情况、森林资源管护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恢复情况及回收情况等整改工作进行了自验。自查结论:经检查验收,整改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州级组织验收。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吴赵增 0887-8626346 电子邮箱:wxxlcj@163.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