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维西县民政局副局长、中国人寿迪庆分公司维西营销服务部经理、塔城镇组织委员、川达村“两委”一同赴塔城镇川达村罗那社慰问川达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唐某家属并现场理赔兑现20万意外伤害保险金。
为保证村(社区)干部能够安心工作,多一份保障,解除他们后顾之忧,防止各类疾病及意外事故发生,维西县民政局根据州、县文件精神,于2019年9月1日,统一为全县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投保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唐某是塔城镇川达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唐某妻子说:2019年10月30日凌晨,唐某驾车在塔城镇川达村格达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白色面包车车头不同部位不同程度受损,唐某受伤严重被及时送往维西县人民医院简单处理后转院至大理附属医院治疗,但因伤势严重于11月2日去世。
事发后,塔城镇川达村扶贫干部、村“两委”、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时与民政局联系,并向中国人寿迪庆分公司工作人员报案,接案后维西营销服务部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唐某家属完善理赔资料同时前往维西县人民医院和塔城镇派出所了解情况,11月18日唐某家属将理赔资料交到维西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迪庆分公司及时给予办理理赔手续。
目前,唐某妻子一人既要照顾两位老人又要供两个孩子上学,可以想象她肩上的担子有多重,20万元保险金可以说是雪中送炭,为这个家庭点燃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