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检疫工作责任,进一步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收到《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转发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数据词典> 文件的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数据词典>通知》(云动监【2021】10号)文件后,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兽医站高度重视检疫出证问题,充分落实对基层兽医站检疫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亲自到各乡镇督促指导。

2021年4月20日至4月21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兽医站派工作人员将文件宣传贯彻到每个乡镇兽医站的检疫工作人员,特别向他们强调:全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数据词典更新后,动物检疫证明用词必须规范,不得私自创新动物名称代码,检疫申报点全面使用网络在线检疫电子出证,离线出证仅限用于B证,且仅用于在暂时无网络、在线出证系统故障等应急情况。

另外,进一步加强业务督促和培训指导,要求全县各检疫申报点不得隔山开证;不得对来源不清的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不得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不得对运输生猪而未进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的货主出具检疫证明;不得对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兽用疫苗或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的生猪出具检疫证明;认真阅读这份文件,认清工作责任与工作风险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农贸市场关闭活禽交易监管,规范禽类“白条”上市,提高防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此次完成了对全县乡镇兽医站检疫工作人员的监管宣传后,还应要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检疫人员工作能力、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编辑人:吴倩玲 审核人: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