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志远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前提下,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梳理现有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分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分管领导及各相关站所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将农业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执法队伍整合,实行统一执法。必须充分认识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意义,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抓紧推进,努力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在规范农业农村发展秩序、优化农业营商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会议决定,针对目前执法大队存在困难和问题,为有序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一是从负责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防疫、渔业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农村宅基地、耕地质量等执法领域的行业管理部门(中心、站所)各抽调2人,加上执法大队现有专(兼)职人员组成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检查,所有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二是原则上从行业管理部门抽调人员主要负责参与单位统一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事项和本部门监督管理领域内发现的违法线索办理。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要权责明确、协同配合、信息共享,行使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和从事行业管理工作人执法员要有相对明确的分工,不允许出现同岗位执法人员既从事许可、又开展处罚现象。
三是执法大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每月梳理执法检查事项形成具体清单,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由分管领导按月组织开展常规执法检查,要集中工作力量对上级安排的重点任务和春耕备耕、动物疫情防控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不留死角,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和坑农害农行为打击力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