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 时限 | 责任 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 方式 |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 局机关领导干部 | 列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 至少组织1次局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认真实施。 | 2023年12月31日 | 局党办 | 邓东焰 | 0887-8626537 |
局全体党员 | 组织各支部抓好“三会一课”,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 各党支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组织集中学习。 | 2023年12月31日 | 局党办 | 斯那央宗 | 0887-8626537 | ||
党内法规 | 局全体党员 | 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 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年内学习不少于2次。 | 2023年12月31日 | 局党办 | 邓东焰 | 0887-862653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全县居民 |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 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周专题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考试。 | 2023年12月31日 | 局办公室 | 和雪娇 | 0887-862653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 | 组织业务培训班 | 组织举办一次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纳入课程内容。 | 2023年12月31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和江华 | 0887-862653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县农资经营企业、种植户、农药销售部、种子经营企业 | 1.参加专项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 2.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 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 1.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接待群众咨询。 2.参与全县“3.15消费者活动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农资打假、安全生产月农民丰收节等活动8次。 3.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日常检查。 | 2023年12月31日 | 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此主拉姆、王娟、黄继福 | 0887-862653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在县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 | 1. 通过会议培训、座谈会、普法宣传等活动发放疫情防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非洲猪瘟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瘦肉精”监测等方面的宣传材料,开展宣传车宣传,挂标语横幅、出版专题板报。 2.结合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时宣传,并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进行限期整改。 | 1.参与全县“3.15消费者活动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农资打假、生猪屠宰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宣传活动6次。 2.开展执法检查、日常检查。 | 2023年12月31日 | 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李志军、沙超、游进才、李海清、高惠萍、杨丽英、彭靖媛 | 0887-862653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机手、驾驶员、农业机械经营企业、种植大户 | 1.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时普法。 2.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新核发驾驶证,期满换证,给驾驶员上安全教育课。 3.出动路查路检,检查拖拉机时发放宣传材料。 4.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 1.参与全县“3.15消费者活动日”、农资打假、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强监管严执法、组织机手学习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6次。 2.开展执法检查、日常检查。 | 2023年12月31日 | 维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余毅、杨维、杨晖、余璟、林海波 | 0887-862653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全县居民、渔业船舶船员 | 1.开展宣传活动时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接受群众咨询。 2.开展渔船安全检查。 | 1.参与全县内陆禁渔期启动仪式、“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3次; 2.开展执法检查、日常检查。 | 2023年12月31日 | 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喃国华、和江华 | 0887-862653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全县各镇村委、各镇农民合作社 | 1.在全县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和政策宣贯活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集体家底。 2.多形式、多方位着力培育一批有规范的章程、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严谨的管理制度、有合理的利益分配办法、有较强的服务带动能力的“五有”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 1.开展入村宣传检查活动4次; 2.日常检查时开展宣传; 3.指导、推荐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加自治区级、南宁市级示范社评选。 | 2023年12月31日 |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黄继福、和燕、华秋菊 | 0887-8626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