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军代表:
您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号“关于解决农村宅基地审批问题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和省、州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5月21日,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维农发〔2021〕65号),文件明确了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我局也牵头到乡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2023年,县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文件要求,印发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农村宅基地村级协管员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维政办发〔2023〕82号)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通知》(维政办发〔2023〕84号),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目前,全县各乡镇已结合实际有序地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压实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疏堵结合加强宅基地管理,保障好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会同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逐步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单位联系电话:0887-8626537 联系人:黄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