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桂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康普村白汉顶组、上村组、下村一、二组太阳能路灯100盏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处于国家生态保护重要区域,目前农村能源使用现状还是以使用柴草为主,仍然存在污染环境、资源浪费、破坏生态、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县农村人居环境。2018—2021年人大政协提案中涉及农村清洁能源推广项目共有37项。经全县范围摸底排查,太阳能热水器需求量为16674台,太阳能路灯22424盏,表明我县农村清洁能源需求量较大。
为满足群众需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021年我局上报1个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1个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2021年6月8日,县人民政府对上述两个项目出具相应批复,其中: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由于与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范围冲突,未能予以批复,项目未能顺利实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在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等项目中,争取将太阳能路灯建设安装纳入建设内容。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