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7〕8号)及《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迪庆州公安局、迪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农牧发〔2017〕81号)文件要求,现将在我辖区农机监理部门已纳入牌证管理、连续2年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连续3年未获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及达到《机动车报废规定》的变型拖拉机,已满使用年限(9年)的35台变型拖拉机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进行通告作废。
在注销公告名单中的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机主本人持身份证、行驶证、牌照、登记证书、车辆报废发票或乡镇及村委会出具的——车辆灭失证明,到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动办理变型拖拉机注销登记手续。如果对被通告的变型拖拉机所有人有任何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维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咨询;公告60日后将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在《云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注销。如果被通告注销或变更请立即停止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所有人自行承担。
附公告名单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