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救灾资金使用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迪财农〔2024〕35 号)、《维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年第三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防灾减灾)的通知》(维财农〔2024〕42 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维西县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4年维西县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落实2024年维西县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12万元用于2024年水稻、玉米统防统治,项目完成水稻、玉米统防统治1.3万亩次,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46%;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85%。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采购24%虫螨晴·氯虫苯甲酰胺21000袋,飞防(不含药物)1000亩。通过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确保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
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维西县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2万元,全部用于水稻、玉米统防统治。其中:采购24%虫螨晴·氯虫苯甲酰胺21000袋,飞防(不含药物)1000亩。
三、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6月4日,县财政局通过《维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年第三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防灾减灾)的通知》(维财农〔2024〕42 号)文件拨入我单位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12万元。截止2024年8月30日共支出10万元,结余资金0万元,资金支付率达100%。项目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一)采购24%虫螨晴·氯虫苯甲酰胺21000袋,5元/袋,共计10.5万元,占项目资金的87.5%;
(二)飞防(不含药物)1000亩,15元/亩,共计1.5万元,占项目资金的12.5%。
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4〕4号)规定,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支付跟着进度走”的原则,规范了资金支付工作。在支出时,依据下达的投资计划、方案中既定的拨付方式以及项目推进进度情况进行支付。无不依规、无凭据、超进度、超时限拨付资金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凭证真实、要素齐全、收支平衡”的要求,规范报账管理工作,资金使用不存在超范围问题;无超范围用于负面清单项目问题,不存在违规转拨资金、以拨代支、违规二次分配;通过规范报账程序杜绝了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支付账务管理和报账手续不规范问题;不存在违规政府采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绩效指标,2024年第三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超额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目标。该项目立项规范,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事前通过可行性研究,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所设定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项目实施相符;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投资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匹配;资金到位率合格,资金及时到位合格;项目实施单位要求专人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专门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并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超出目标值,各项任务指标均按时完成,且质量达标;项目实施对经济、社会、生态产生的影响也符合原定指标。综上所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均为优,自评等次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成立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室、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建设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由维西县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推广技术工作的组织实施,由项目实施乡镇技术员组成技术指导服务组,负责日常技术指导服务,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使各项目具体实施责任到点、到人。
(二)强化责任意识,分人分片负责项目实施示范区
强化责任落实,技术人员采取分片负责制,对项目的实施全环节的技术指导工作。在关键农时,要求技术员驻村负责实地指导与监督,确保技术实施不走样,确保2024年第三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三)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相关文件、材料、培训记录,是整个项目工作情况的重要载体。我们做到了实施有方案,物化补助有花名册及图片,并把这些工作痕迹存入档案,形成文汇,使整个工作有据可查,项目管理方便科学。并及时报送项目工作信息,及时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工作进行检查,让有关部门了解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
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项目管理完善、方便科学;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