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31 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动物防疫日 常检查、巡查过程中,在国道 G215 维西县永春乡庆福隧道 附近查获一辆运输生猪车辆,当事人未能提供所运输生猪所 需检疫证明。经查,现场查获运输车辆 1 辆和应当检疫而未 经检疫生猪 72 头,随车运输生猪未附检疫证明,72 头生猪 均未订耳标,承运人李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某养殖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 规定,2025 年 3 月 31 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对该违法线索立 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之规 定,责令承运人运输的生猪在抽验合格后马上运回,对承运 人李某某作出罚款 5625 元的行政处罚,对某养殖有限公司 作出罚款 35500 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