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联、州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个私协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到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就创办〔2019〕1号)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经报迪庆州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办公室同意,现将2019年全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为607人(目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全面完成。鼓励创业是破解就业难题的有效途径,为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督导和协调力度,推动各业务承办单位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落实扶持政策,规范贷款管理。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5号)要求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确保符合政策的创业人员及时得到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2019年,符合我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每人15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75万元,贷款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时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严格项目审核,确保创业质量。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各业务承办单位和承贷银行的联系,要切实加强借款主体资格审查,严格“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有关规定,在贷款推荐、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做到标准统一,进一步提高推荐质量和放贷质量,加快贷款审核、审批和发放进度,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年度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各业务承办单位做好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还贷率保持在96%以上,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四)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要督促各业务承办单位将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政策扶持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提高大学生创业扶持的比例,确保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比例达到目标任务数的8%以上。
(五)完善工作台帐,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担保中心)要履行好牵头部门的职能,加强工作台帐的管理,督促各业务承办单位按要求健全完善工作台帐,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确保各项统计数据与承贷银行数据的统一,并按要求在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月报表(附件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上报季报表(附件3)。
(六)严格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担保中心)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督促各业务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分年核定、滚动使用、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工作经费,按规定严格经费使用范围,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2019年将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为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
(七)原则上2019年的“贷免扶补”承贷银行为云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创业担保贷款承贷银行为云南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承贷银行由客户根据企业条件在以上两家银行中自由选择。
(八)由于2019年度“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目标任务列为云南省政府2019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所以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注重政策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而不越位,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0月1日前完成所有目标任务。
附件:1、《2019年迪庆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2、2019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月报表(一总表三分表)
3、2019年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季报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龙小梅 0887-8881972(传真)
迪庆州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