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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83427/202100095
文  号
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4-14
【塔城镇】塔城镇积极开展金沙江垃圾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14 09:50     浏览次数: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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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迪庆日报传媒就维西县塔城镇其宗村其宗老桥段存在往金沙江内倾倒垃圾的现象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对此,塔城镇人民政府就本次事件作出如下回应:

2021年4月3日,塔城镇人民政府接到维西县政府办通知,有香格里拉市五境乡村民反映,亲眼目睹有人从其宗老桥上往金沙江内倾倒大量垃圾。对此,塔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了其宗村村委会,要求立马赶往实地核实。经其宗村委会核实,确实存在部分街道商户直接往金沙江内倾倒垃圾的情况,随后其宗村委会迅速组织人员对江面上漂浮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就这一情况展开深入调查。

2021年4月3日下午,其宗村村委会召集其宗村街道商户就这一事件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其宗村党总支书记表明,保护生态环境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无论何种原因,生态底线绝不容许突破,在金沙江内倾倒垃圾的行为,将会对金沙江沿线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今后一经发现将采取有力的措施严肃问责,并当场让所有商户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同时会议充分听取了商户在处理生活垃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意见,赵普华同志表示,一定会尽快解决商户生活垃圾处理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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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4日上午,其宗村委会与塔城镇人民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后,经塔城镇党委政府班子分析研判,针对这一事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方案。一是要迅速清理残留垃圾,及时防止二次污染。由塔城镇党委主要分管领导亲自督查,其宗村委会负责组织村“两委”成员、社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迅速对垃圾倾倒地段进行残余垃圾清理,确保残余垃圾全部清理干净,防止残余垃圾对环境形成二次污染;二是要尽快完善配套设施,帮助街道商户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等问题。塔城镇人民政府正积极与县级有关部门对接,请求尽快在其宗村街道设置垃圾集中处理点,完善相应配套设施,切实保障生活垃圾实现规范化处理;三是要制定长效机制,落实属地责任。根据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各项指示批示,依托各项规章制度及村规民约,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是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要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宣传会、张贴公告、树立警示牌、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的方式动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处理生活垃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五是要形成常态化督查,落实属地责任。由塔城镇人居办及塔城镇纪委负责牵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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