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维西县审计局《维西县叶枝镇叶枝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和《维西县叶枝镇叶枝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两份文件的认真对照查看,我局同意报告里的审计情况。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县审计局提出的处理意见做相关处理。
现将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叶枝镇叶枝村土地整改项目竣工结算由于多计工程量导致多结算工程款209 120.93元违反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的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我局将多结算的工程款209 120.93元并作核减投资并相关账务处理。
经审计,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工程时间久,项目区变化大,我局提供的影像资料不能真实反映工程竣工后情况。我局在以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留下图片在竣工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归档制度,以免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及时提交审计需要的资料,对隐蔽工程复核缺少依据造成工程结算价款不实;同时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进行,编制规范的招标控制价。
维西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