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审计局对维西县共恩河桥建设项目阶段性决算审计的审计报告(维审报〔2019〕3号)文件,现将维西县扶贫办对审计建议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该项目资金到位6812512.52元,完成投资13484622.54元,项目资金缺口6672110.02元,县扶贫办应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缺口资金。
执行情况:我办于6月10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了《关于请求协调解决共恩河桥项目建设相关费用的请示》(维贫开办发〔2019〕41号),请求县人民政府给予协调解决相关缺口资金。
二、项目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执行情况:在今后的项目建设工作中,我办将严格按照《维西县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杜绝出现此类情况。
三、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维西县共恩河桥建设项目应填开发票11696950元,实际填开发票2903593元,未及时填开发票8793357元。县扶贫办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发票。
执行情况:因山体滑坡造成项目终止,为厘清责任,我办已采取司法程序对地质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原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追责。我办需要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与施工方在做结算,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发票。
四、会计核算方面存在多个建设项目在同一个基建套账进行核算的问题。
执行情况:在今后的会计核算中,我办将分别按照不同的建设项目设置独立核算的基建账套。
五、本项目建设造成终止的原因,建议县扶贫办提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实,并做相应的责任追究。
执行情况:我办已采取司法程序对地质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原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追责,已于7月30日开庭审理,9月3日进行了庭审调解,责任追究以法院最终审理结果执行。
维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