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办发〔2019〕185号
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维西县早婚怀孕生育学生补偿式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维西县早婚怀孕生育学生补偿式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发〔2019〕10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全体,依法劝返、分类安置、因材施教”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早婚怀孕生育学生补偿式教育,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帮助学生树立理想信念,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补偿式教育工作的协调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乐昭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永菊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沙玉林 维西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琼芳 维西县司法局副局长
段茂勋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红珍 保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占斌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和东盛 中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学民 维西县第一中学校长
和向辉 维西县第二中学校长
杨承洲 维西县第三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由赵永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三、服务对象
维西县户籍并居住在本县范围的早婚怀孕、生育的适龄少年。
四、教学管理
(一)实施主体。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补偿式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开展补偿式教育的管理和指导。维西一中、维西二中、维西三中按照“学籍所在学校实施补偿式教育”的原则,联合医疗部门(校医和村医)、司法、民政等部门,针对服务对象组成服务团队开展此项工作。
(二)补偿式教育工作人员。由各中学相关任课教师,校医、村医、乡镇司法、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
(三)教学原则。根据学生就读年级及接受教育能力安排义务教育课程知识的学习、法律法规的学习,辅以育儿、护理等技能的培训学习。明确教学和管理要求,保留授课计划和授课视频、图片等资料,学期结束组织水平测试。
(四)建立补偿式教育“一生一册”档案。各学校要建立早婚怀孕或生育学生 “一生一册”档案,搜集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怀孕、生育证明等),填写相关信息,制定“一生一册”补偿式教学方案和课程计划,认真做好课程安排、授课教案、过程记录资料、作业批改、考试情况的收集整理。
(五)教学实施。每学期安排为每一名接受补偿式教育的学生提供服务不少于10次。
(六)学籍管理。补偿式教育学生学籍编入初中学校学籍系统,正常滚动。
(七)教材资料。由学校征订所需教材,统一纳入免费教材。
五、经费保障
补偿式教育工作经费由学籍所在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出,民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接受补偿式教育学生享受高补和营养餐,要求各学校按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并收集相关凭证。
六、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