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复〔2025〕13号
保和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申请保和镇第二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请示》(保政发〔2025〕18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镇辖区内保和镇十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保和村民委员会、高泉村民委员会、拉河柱村民委员会、拉日村民委员会、腊八底村民委员会、兰永村民委员会、罗马村民委员会、永春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共计0.3645公顷,作为保和镇2025年度第二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
二、请你镇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缴清所涉规费,并做好管理、监管、指导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