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便民、利民、高效”为出发点,大力推行“流动仲裁庭”制度。考虑到企业、劳动者驻地与仲裁委距离较远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双方当事人,仲裁委决定以“流动仲裁庭”的方式上门开展现场调解,以案释法、以审普法,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更加深入基层、贴近民众。
2024年1月4日下午,维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走进华能澜沧江托巴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营地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TB水电站项目经理部,为冉某某等9位申请人的工资待遇等争议案件进行了现场调解,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此主张差异较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流动仲裁庭审活动是县仲裁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调解仲裁服务。
下一步,维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结合案件争议处理实际,持续加大流动仲裁庭庭审力度,积极开展仲裁庭审零距离、仲裁庭审现场观摩等活动,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庭审现场,加强仲裁监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争取达到“审理一案、宣教一片、和谐一方”的目的,为维护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