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款: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经维西县市场监管部门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信息系统核查核实存在经营创业市场主体情况,其持有的《就业创业证》自动失效并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注销失业登记之规定、拟对杨素等103名登记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情况进行系统注销处理,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 7月13 日-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人:张汝杰
联系电话:0887-8629210
附件:维西县2023年7月第二批注销失业登记人员名单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