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验光配境行业市场监管促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通知>的通知》(迪市监发﹝2019﹞6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对眼视光产品监管和验光配镜行业计量监管,切实保护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的视力健康和安全,规范眼镜行业的经营行为,近日,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眼镜店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全县眼镜制配中心、眼镜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为:一是检查范围。辖区内眼镜制配单位、医疗机构等与验光配镜相关机构;二是计量管理。配镜机构是否建立了计量管理制度,验光仪、焦度计和验光镜片箱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强制检定,并取得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否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是否建立镜架、镜片及成镜进货、配装眼镜交付计量检测验收制度;是否制定售后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三是人员持证情况。是否配备了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验光、配镜的人员是否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四是计量器具情况。是否配备与验光定配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等计量检测设备;在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标志齐全并按期检定,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五是计量单位。是否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在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向各眼镜制配单位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计量宣传手册,张贴计量宣传海报,为迎接国际单位制新定义的国际决议的正式生效实施打下良好的宣传教育工作基础。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共检查了全县范围内的6家眼镜店,发现4家眼镜店在用的计量器具超期未检,对使用超期未检定计量器具的行为我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为契机,对辖区内眼镜行业在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建档,并将实行有效的动态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任责任。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