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近日维西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活动分为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两个阶段进行。2019年4月30日前,我局要求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及存在“挂证”行为和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等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上报自查整改情况。
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局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主要查看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是否有“挂证”兼职、是否在岗履行职责;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处方药是否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单独规范陈列,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有非法渠道购销药品、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有以上行为的药店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对41家零售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于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促进执业药师监管工作规范化,遏制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