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300023
文  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4-19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4-19 15:13     浏览次数: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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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告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了提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收到威胁,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出温馨提示,请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一、使用单位应当购买和使用取得许可的企业生产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检验周期至少提前一个月申报检验,获得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

五、使用特种设备时,应按照其工作参数和技术规程正确使用。

六、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需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将安装、改造情况及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八、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委托取得许可的维保单位进行,按规范程序维保。

九、使用单位的电梯,要安装有效的紧急呼救系统,并将检验合格标识、安全警示标志、服务、投诉电话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十、电梯乘客应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电梯损坏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电梯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十二、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报废。

十三、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不能擅自动用。

十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承担首负责任,积极救治伤员并垫付费用,否则将依法处罚。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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