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市监发〔2023〕13号)要求,现将1批次不安全食品,1家食品经营单位有关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维西每客都超市销售的原味瓜子监督抽检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SBJ24530000003730061ZX | 样品名称 | 原味瓜子 |
购进日期 | 2023-10-17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维西每客都超市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检验机构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4-1-10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4-1-16 |
(二)核查处置情况(流通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2023年12月18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维西每客都销售的原味瓜子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原味瓜子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调查核实,该批次原味瓜子系从昆明惠荞春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30kg,截至检验报告送达时已全部销售。维西每客都超市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发布了食品召回公告,未召回该批次原味瓜子。 |
原因排查 | 不详 |
行政处罚 | 1、没收违法所得594.00元(大写: 伍佰玖拾肆元整); 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整改复查 | 食品经营单位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向供货商索要产品合格证明并认真保存,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通报移送 | / |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