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400149
文  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2-28
维西县维护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2-28 15:52     浏览次数: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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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维护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维西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食品安全。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维西县教育体育局、维西县公安局、维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企业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管理。学校食堂和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单位要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常态化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机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加强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企业、学校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要在开学前全面排查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和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维护清洗消毒情况,硬件设施设备不足的要配足配齐,卫生条件不符合规定的要建立问题清单,并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号。

三、强化过程控制,把控关键环节。严格进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严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供餐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不走形式,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品类别》清单,规范采购,禁止或者慎用清单所列食品。

四、弘扬传统美德,制止餐饮浪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企业应按需采购食材,避免食品长时间储存变质,降低储存和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浪费。主动宣传,引导师生适度消费、适量点餐、“光盘行动”,减少供餐环节食品浪费。广大学生应积极争做爱粮节粮的宣传者、厉行节约的示范者、传统美德的践行者、社会新风的倡导者。

五、做好行业自律,带头维护食品安全。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严格自律、诚信经营。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加工、清洗、烹饪、销售、服务等全过程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全州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与千家万户的幸福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维西县公安局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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