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根据省厅关于社区矫正法“十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近日,维西县司法局积极行动,由各司法所统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四个集中”活动。
组织集中考试。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一是县局组织13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考试,经阅卷,平均成绩为95.92。二是各乡镇司法所组织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考试,考试试卷为“云南省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对象试卷”,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阅卷,参加考试的98名社区矫正对象平均成绩为74.79。考试时对于不会写字、文化水平较低的矫正对象,工作人员采取逐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条款进行对照并解释方式让其完成考试,效果较好。

组织集中观看。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了由省厅统一制作的“以案释法”专题片。专题片围绕曲靖富源“矫正航线促进回归”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普洱景谷“迷途知返 见义勇为”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昆明晋宁“帮困扶助 体现温度”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典型案例,从三位社区矫正对象犯罪事实、法院判决情况、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解读。使社区矫正对象能够理性看待自己所犯罪行,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端正态度,认罪伏法,积极改造,并从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起到警示作用。

组织集中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内容,熟悉了社区矫正机构、人员、职责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内容,使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了更深的理解。
组织集中承诺。在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中选一名平时表现好、文化水平较高的社区矫正对象,带领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体承诺,朗读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认识和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