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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

索引号
0152884140 /202200276
文  号
来 源
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2-06-17
叶枝司法积极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功 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2-06-17 11:13     浏览次数: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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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叶枝镇松洛村村民和某到叶枝司法所反映,周边邻居的排水、排污一直排放到自家宅基地边,自家的修建房子一直被污水浸泡,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请求司法所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向村社干部了解情况得知:邻居李某曾与和某商量一起修建排水沟,但需要占用一定和某家的土地,多次协商和某未同意,无奈之下,邻居李某于2021年修建排水沟后将水排到了两家的公共地界上,因近期连续降雨且周围邻居的排水均排在此水沟上,排水浸透后流到了和某家中,和某家因此受到了影响,和某与邻居李某也因排水问题多次发生争吵,此前村社干部曾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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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11日上午,叶枝司法所、松洛村委会工作人员前往实地再次进行查看,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和某意见很大,说邻居几家连污水都一起排出来,不仅自家的房子被浸泡,还有异味,很影响自己生活,邻居也有自己的苦衷和道理。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陷入僵局下,司法工作人员现场为双方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篇》《侵权责任篇》里的相关法条,逐项分析了双方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就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劝双方不能只顾自己的便利而损害他家的合法权益,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经过耐心调解,和某与周边两位邻居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了电子协议,三方同意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共同修建排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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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一场因邻里间排水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通过叶枝司法所工作人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握手言和。一直以来叶枝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职责,把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依法履职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者、维护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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