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4日,社区矫正对象雀某未向维西县司法局康普司法所汇报日常情况,经康普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方联系未能联系到社区矫正对象雀某,后立即开函至康普派出所请予以查找,经公安侦查手段查找,得知社区矫正对象雀某在维西县保和镇境内活动,遂康普司法所立即向上级汇报反映。上下级双管齐下极力查找暂未取得战果。

7月27日上午11时许司法所接到社区矫正对象雀某借用他人手机打来的电话,称其会于28日至司法所报到说明情况。28日社区矫正对象雀某未到司法所报到又处于失联状态。工作人员秉承不抛弃不放弃,对标党的二十大严峻维稳形势,及时响应,联系社区矫正对象雀某其监管人叔叔曲某、康恩家园主任、雀某女朋友汉某等,皆未能与雀某取得联系,后收到线索称雀某在康恩家园一带活动,经常与余某一同酗酒。
7月29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维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室工作人员紧密布局,赶至康恩家园,在康恩家园主任的帮助下找到余某,经了解,雀某已刚离开至维西县大桥边,后工作人员立刻赶至大桥边,逐一排查农客车,询问雀某有无上车迹象,未果。

后至稗子落组汉某家中,在交谈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雀某借用他人手机打至汉某处,工作人员立即输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责令雀某至康普派出所报到,后快马加鞭赶至康普派出所找到了雀某。
经对雀某了解,雀某因手机遗失,未能及时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室工作人员对雀某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雀某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承诺在接下来的社区矫正期限内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不再犯错。社区矫正室及时对标雀某违反的相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向社区矫正对象雀某做出社区警告决定。一波三折,终将雀某平安送至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