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治省委〔2021〕6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维西县人民政府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除海关、金融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外,迪庆州、县(市)两级人民政府一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即我县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县人民政府,政府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7月1日前政府部门受理尚未办结的案件由原部门办结,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部门办理应诉事项,有关案件档案资料由原部门按照规定归档管理。
二、维西县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维西县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四、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不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及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维西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维西县行政复议机关: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复议机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
地址:维西县保和镇永春村幸福路
邮政编码:674600
电话:0887-8628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