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

索引号
0152884140 /202000014
文  号
来 源
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07-10
【信息公开】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的公示(2020年3号)
发布时间:2020-07-10 12:55     浏览次数: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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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复印件。

2、单位或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权属来源: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测绘附图、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测绘公司)。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股)。

7、邻公路、公共通道或邻河需出具相关证明(村委会、社区、路政、水务局)。

8、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国有住宅¥80   集体住宅¥10    非住宅¥550   

二、换(补)证登记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复印件。单位或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

2、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房屋重建或扩建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股)。

5、遗失补办需提供遗失申请书、遗失公告刊登十五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补证。

6、测绘附图、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测绘公司)。

7、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10       房屋拆除重建:¥80                 

三、变更登记:土地权利变更、权利人名称、土地坐落、面积、用途、界址变更(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提供能够证实不动产发生变更的各类材料。

2、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原土地证、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测绘附图、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测绘公司)。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证明(税务局)。

6、房屋重建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股)。

7、其他必要材料。收费标准:住宅¥80     集体住宅¥10     非住宅¥550

四、转移登记:商品房、自建房买卖、房屋继承、赠与、离婚过户(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买卖双方需在符合法律法规可进行交易的前提下方可办理转移登记。

2、转移双方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复印件;单位或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离婚过户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原件;继承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3、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测绘附图、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测绘公司)。

5、继承需提供公证书。

6、买卖协议或买卖合同原件;家庭协议或公证书原件。

7、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证明(税务局)。

8、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告知书(住建局便民窗口)。

9、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住宅¥80   车库:80    非住宅¥550                   

五、抵押登记(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 口册、结婚证复印件;单位或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

2、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

6、房地产抵押物状况表。

7、其他必要材料。

8、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双方需到场签字采集头像。

收费标准:  ¥80                         

咨询电话:0887-8629273

办理窗口:行政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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