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规定,经维西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人:陈兴伟
执法区域:维西县
办公地址:维西县春雨路消防救援大队
监督电话:0887-8626119
邮编:674600
举报电子邮箱:wxxfjyddfhb@163.com
主要执法依据: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条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授权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未经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并公告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维西县司法局投诉电话:0887-862625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