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及省审计厅审计工作计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0年4月24日至5月24日对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林草局是维西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5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55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54人(行政17人 <含8人提前退休> 、事业37人 <含6人提前退休>含6人提前退休> 含8人提前退休>),实有车辆6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县林草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20 799.0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5 373.26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5 425.8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20 799.07万元,(县林草局账面收入16 841.63万元、国有林场项目资金收入3 957.44万元),总支出16 877.62万元(林草局账面支出16 020.21万元、国有林场项目资金支出857.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 279.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 201.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林草局提供审计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合规。县林草局结合全县实际,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全力确保防火安全、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通过林业发展资金的不断投入,调动了全县人民保护森林生态的积极性,群众收入增加明显,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森林生态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但审计发现县林草局还存在违规享受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以拨作支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原林业局办公楼下的铺面由个体户张青山长期占用,自2016年起至今未签订合同也未缴纳房屋租赁租金。
(二)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林草局在职公务员以林业项目形式申报并享受林业贷款贴息资金2.44万元,其中:钱某0.62万元、吴某某1.6 万元、李某某0.22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将以往未收到的租金进行清收后已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二是在职公务员以林业项目形式申报并享受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2.44万元,在审计期间已向相关人员收回后归还资金原渠道。
审计提出县林草局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并加强下拨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真实、有效;督促申报林业贷款贴息的单位或个人尽快按申报标准、面积、内容完成林业项目,确实不能完成的,县林草局应清退收回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避免造成套取或损失浪费国家资金情况的发生的建议,县林业和草原局均已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 军